地下车位分为不同种的类型有一些是有产权的,有一些是没有产权的,具体就是以下的,这几种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先和开发商咨询清楚,如果不能够办理产权证的话,则代表没有产权,也就不能够出售。1、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如果在买卖合同当中,开发商并没有写明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就无法办理产权,收益也应当归于业主按份共有。2、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因为已经纳入到公摊的面积当中,相当于已经把地下停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一个业主身上再次出售,相当于是重复收钱,这种车位办不了产权证,而且产权归属于业主所有,严格来说业主只需要交管理费就能够使用。3、人防工程建造的地下人防工程是可以改造成为地下停车位的,但不能够办理房产证,只能够通过租赁的形式使用,最长时间为20年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4、产权车位可以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
网签的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138****8528 | 2019-07-31 11:02:05-
155****0347 就车位你和原房主之间签订一个关于车位的买卖或转让合同,写明原房主有协助你办理车位更名的义务,再把当时原房主与开发商之间关于车位买卖的所有手续(原件)留存好,你们共同去找开发商,如果原车位买卖合同中没有车位不得进行转让的约定而开发商又坚决不同意更名的,你们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开发商办理更名,这是开发商作为卖方的义务 2019-07-31 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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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622 有产权证的,不过有的没有。对于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目前,我市执行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国家的政策,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
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只能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019-07-31 11:03:02 -
133****7377 一、车位产权是什么
1、车位产权年限是什么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就是指开放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正是因为现在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越来越多向地下空间发展,这样就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现在很多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会标明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卖方所有。所以,即使有观点认为,有地才有房,地下停车位仍在业主土地使用范围内,因此产权也应归业主所有。
2、不过,这种情况几乎是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开发商依然持有地下车位产权,并通过买卖获利。业主通过买卖的方式拥有自己的车位,不用交停车费,但是,依然要向物业缴纳车辆看管费和其他管理费用。这就要看在购房合同中有没有注明地下停车位是否参与了分摊商业用地,如果是,那么产权就属于所有业主;如果没有,就应该属于开发商所有,他们有权利买卖。一般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
车位产权是什么?有产权的车位怎么卖?
二、有产权的车位怎么卖
车位买卖要经过房源(车位)核验、签约、缴税和过户四个环节。
1、房源核验(车位核验)
和一般住宅房源核验大同小异。
卖方提供: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位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时间:一般10个工作日。
2、签约
签约分网签和签定金协议及签买卖合同三个部分。
1)网签
网签价为车位原购买价。
2)定金协议
签署定金协议与一般房屋买卖相同,超过10万的部分同样要做资金监管。
3)买卖合同
3、.缴税
缴税的税基是按照网签价,即原购买价计算。部分城区需提前预约缴税。
卖方提供: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原车位购买发票。
契税:原值×3%
印花税:原值×1‰
4、过户
卖方需提供:身份证、车位本、户口本、结婚证(已婚)、车位原购买发票。 2019-07-31 11:02:48 -
133****1048 你直接去房管局投诉吧!车位标准宽2.4米以上、微型车位宽度2.2米。1.8米的宽度,不能作为车位卖的。这么小的狭长空间,不应该成为有产权的车位。 2019-07-31 11: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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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地下车位有产权吗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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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地下车位有产权吗答
有些地下车位是有产权的,但有些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只能够通过出租的形式获取车位的使用权,而没有车位的所有权,因此在购买车位之前,最好还是要了解一下所购买的车位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在已经取得车库产权之后,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出售,无产权的车位如果通过出租的方式获得使用权,最长的时间不超过20年。车位的产权和我们所购买的房屋是一样的,如果房屋的产权是70年,有产权的车位产权也是70年,所购买房屋如果是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用地,产权为40年或50年,相应的车位产权使用年限也会发生变化。拥有产权证的车位可以通过交易的形式获得,而且确立产权人对车位有使用权继承权和购买房子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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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权证的,不过有的没有。看你说的这个是哪一种,下面是几种地下车位的形式:对于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目前,我市执行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国家的政策,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只能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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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买车位的供需矛盾恶化预期是远远大于改善预期的,甚至可以说对于有车的人而言,车位比住房还刚需。只要您的城市有一辆新车上牌,就产生了一个车位需求,而新车的上牌速度远远大于车位的新建速度,即便将来低于车位新建速度,后者也需要很久才能填补现有的缺口。而现在您知道了,一个地下自走式产权车位的成本基本上相当于一辆A级车,这一点也决定了它不可能那么容易的得到。而且比起无产权的机械立体车位、人防车位、地面车位、路边车位等等,地下自走式产权车位每一个都是真金白银,不可能一夜之间变出大量出来,况且归属明确、转手方便,真的是城市中珍贵的稀缺资源。至于跟您说买车位不如租车位的人,我只想说,十年前他也是这么说租房的,现在……他哭了。放心地去买车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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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2、《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3、地下车位不可出售的条件: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地下车库,要看车库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建筑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库。如果没有上述情况,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该地下车库,这时,作为购买地下室汽车位的小区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库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库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备注:民用建筑地下车位在政府的建筑区域规划中明确规定为全部或部分人防面积的,该地下车位的权属单位为政府或市(区)人防办,但开发商在和平时期享有管理和使用的权利,由政府或人防办开具的使用证书证明其享有的权利。若规划中不属人防面积规定的地下车位,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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