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可以,需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
全部3个回答 >我想问一下买房子了还没交房可以迁户口吗?
146****3627 | 2019-07-31 08: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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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533 可以的,但是要等你的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后,在房管局能够查到你的产权证明后才可以,赁购房合同原件和房管局开具的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原件使用。
各省辖市具体迁户政策有差异,以下是重庆地区的迁户要求,作参考:
一、外籍入渝
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地迁入
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2019-07-31 08:47:48 -
135****2070 不可以。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的规定,住宅房屋办理产权人入户手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即:房屋实际已经交付使用。
为了印证这个条件是否具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入户手续时,会要求提供:
1、由小区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
2、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门(楼)牌号地址证明》。如果房屋还未交付使用,小区物业是不会开具《入住证明》的;同时辖区公安派出所因为还未为该小区所有房屋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门牌号(开发商或物业自编号往往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也无法开具《门(楼)牌号地址证明》。
所以,如果房屋并未实际交付使用,是无法先行办理入户手续的。 2019-07-31 08:47:43 -
141****7384 可以的,只要是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2019-07-31 08: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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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需要交房后办理放权证,之后根据房权证编户号,之后才可以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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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很多住进去了都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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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籍管理相关的规定,住宅房屋办理产权人入户手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即:房屋实际已经交付使用。为了印证这个条件是否具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入户手续时,会要求提供:1、由小区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2、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门(楼)牌号地址证明》。如果房屋还未交付使用,小区物业是不会开具《入住证明》的;同时辖区公安派出所因为还未为该小区所有房屋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门牌号(开发商或物业自编号往往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也无法开具《门(楼)牌号地址证明》。所以,如果房屋并未实际交付使用,是无法先行办理入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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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入户,政策是允许的,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购买房产的手续或者房产证,直接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然后办理迁移手续即可。如果是外地的,则还需要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去办理准迁证,然后才能进行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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