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办法是让你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同事帮你取出,让她告诉你具体的表格填写方法、需要提供的资料等。但是前提是你本人(或配偶)必须有购房合同、房产证或者装修合同等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件,也就是说,你必须证明自己在买房、住房上花了钱。如果你没有这些,是不能提取的。当然了,如果你老家因此次地震灾害房屋受损也可破例提取。
全部3个回答 >公房怎么继承?继承公房有什么条件?请朋友帮忙下?
154****6995 | 2019-07-26 11:11:28-
154****8443 “房产局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承租使用权,属具有财产性质的用益物权,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因公房承租使用权的转让、承继、交还、出租、侵权及共同居住人的居住使用等发生的纠纷,属民事争议,应当按民事案件立案处理。
”但其在正式下发执行的《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会议纪要仅表述如下,“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有住房承租使用权的转让、交换、出租、侵权及居住使用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属民事争议,应按民事案件审理。
公有住房所有权单位与公有住房承租使用权人、本单位职工或职工家属之间因公有住房承租使用权的分配、收回、发证、房改等问题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不应按民事案件审理。
审理公有住房承租使用权纠纷案件,应当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角度,依法保护公有住房承租使用权人、共同居住人的居住使用权。
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维护交易、流转秩序。” 2019-07-26 11:12:47 -
157****0177 福利分房制度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享有福利分房待遇资格的职工分配住房的一种政策。分配制度产生的结果是享有公有住房条件的公民获得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住房的使用权。因此,有人认为,公有住房低房租的基本属性实际上带有分配国家财产的性质。司法实践中,使用人死亡后公有住房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引起了较大的争议。 2019-07-26 11: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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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341 公房是单位的福利房,所以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你无权继承无权过户。 2019-07-26 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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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788 “ 公房的户主去世后 他的子女的户口不在这个公房里 可以继承此公房吗 换句话说 他能和有户口在此公房的子女有同种权利继承此公房吗 ”:
(1)公房只是你外公的承租房,你外公对此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这公房不是遗产,你外公的子女不管户口是否在此房中,都无权要求继承此房,因为继承人能要求继承的,是你外公生前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这房子的产权是“公”家的、不是你外公的。
(2)但你外公去世后:这公房,应由和你外公是同一户口、且在此房居住的人申请成为继续承租人,继续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此公房,但其他子女与此房无关了。 2019-07-26 11:12:02 -
133****2875 你说的住房证应属于单位的内部证件,房子是没有100%产权的,因此你无法过户,如果你不是该单位的职工,经单位同意只可以承租居住,无权处置该房产。 2019-07-26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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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继承,需满足条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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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排除外界水压因素,水管更换后水压变小可能是因为接管时热熔没有接好,导致有缝隙,很有可能会漏水,建议尽早查看接管处是否有渗水,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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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房如何继承答
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 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按照中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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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 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 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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