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通过中介办理的购房,中介收了你的钱,有责任为你解决问题的。而且一般情况下,中介会扣押一笔钱,待上家将户口迁出后再给他。
全部5个回答 >商品房名下还有上家户口怎么办?
155****4242 | 2019-07-26 09:57:19-
153****2628 户口与房产有联系,但不能互相证明。房产以房管局的登记为准,户口以公安户籍部门的登记为准。一套房子只可以登记为一个户主,但可以登记多个人在这个户籍上。目前办理独立的户口,也就是说户主的登记必须有房产证明的,即所谓的固定住所,没有,就办不了独立的户口。 2019-07-26 09: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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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277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户口迁出时间及相关事项,若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不过目前现行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了原户主迁出户口的义务及逾期办理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可以追溯一下。另外,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2019-07-26 09:58:01 -
158****4942 ,迁移到本地直系亲属家。
2,找个朋友或者熟人,去当地区政府办理租房手续,然后户口落在这个朋友或者熟人家。
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个无房证明,然后把户口挂在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和房主商量,晚些时候再迁出,或者干脆把户口放在新买家这里,每年给些酬金。
5,你这种情况人才市场不一定会给落。不过可以找个有集体户口的单位落下。
以上无论哪个办法,都要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后再迁出,否则迁出后落不了就成黑户了。
2019-07-26 09: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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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到他亲戚家或者朋友那,只要对方接受就好了,签的话当天就好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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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的事情,和户口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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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2、当事人的房屋所有权,以房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为准,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及是否随迁,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农村户口在县城买房会影响在农村土地或宅基的使用权吗?农村土地或宅基的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如果使用期限使用完了,又以迁移到城市居住,那么在农村土地或宅基的使用权就可以说没有了。农村土地或宅基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其具体特征包括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一户一宅”制等。农村土地或宅基的使用权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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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的**选择是按照你房子所处的位置而定,如果你想让孩子上好点的**,买房的时候应该考虑房子所对应的学区问题。不过其实**关键的还是孩子自己,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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