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过程中,普通用户**不好掌握的就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因此,首先得了解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各。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全部3个回答 >谁能告诉我买期房退不了怎么办?
151****3025 | 2019-07-17 16:29:57-
158****2486 如果不属于重大质量问题和与图纸严重不符是不能退的。 2019-07-17 16: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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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08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
(二)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朝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赔偿金。
(四)按揭未获批准。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五)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六)面积误差。 2019-07-17 16:30:48 -
138****3997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除了满足法定或合同约定条件,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商品房买卖中,根据法律约定具体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有: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
(二)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三)开发商未告知购房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四)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五)无法办理所有权证;
(六)房屋质量不合格等。当然,如果买卖双方达成约定自愿退房,可以不受这些约束。因此,签订了购房合同,除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退房,一般是不能随便退房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所以,购买后开发商降价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并不是法定的退房理由,就像购买期房后房价大涨,开发商也不能要求购房者补差价是同样的道理。 2019-07-17 16:30:34 -
138****2947 你好这个直接可以起诉他们的啊到期没交房肯定是违约了所以要不然让他们赔偿违约金要不然就是市长信箱反映 2019-07-17 16: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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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直接可以起诉他们的啊到期没交房肯定是违约了所以要不然让他们赔偿违约金要不然就是市长信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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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办理成功 还能退房吗?首先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明对于逾期交房的规定。比如注明逾期超过约定天数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另外,应明确规定退房条件不限于房贷办理成功,并且因开发商原因退房需由开发商赔偿贷款损失。如果合同有超过逾期一定时间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业主有意愿,开发商应该按此执行。业主的贷款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开发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向法院起诉并不是很多人的首选,如果逾期交房时间不是很长的话,建议业主还是采取静待方式。如果还是不能完成交房,再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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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二)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三) 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总之,购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延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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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该怎样交易?情况一:刚交了**款,还没有办按揭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这是**好处理的。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就是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买方再将**款付给卖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买新房一样,房管局备案就直接写买方的名字,银行按揭也是买方自己去办理即可,房产证下来就直接是买方的名字了。这是流程**简单,也是风险**小的一种情况了。情况二: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风险也**高,除非是朋友关系,或者是特殊原因,很少有人会在这个阶段买(卖)房子,主要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方式一:直接更名流程: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注意事项: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其实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即“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双方可以先签一份协议,约定**款项,以及过户时间(房产证下来就立即过户),预付**款,然后就是等了。等到房产证下来再办理过户,先过房产证,出新证当天再过土地证,过户后再交付尾款。第二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包括: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本人办理房产证时缴纳,一次是买方办理新房产证时缴纳)营业税:5.55%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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