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房屋多层房屋指高于10米、低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物。多层房屋一般为4-7层,一般采用砖混结构,少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房屋一般规格(房型)整齐,通风采光状况好,空间紧凑而不闭塞。与高层相比,多层房屋公用面积少,得房率相应提高,这是很多人喜欢多层房屋的主要原因。
全部3个回答 >多层住宅建筑是指多少层的建筑吗?谁能说说呢?
144****2597 | 2019-07-16 09:42:17-
136****1727 低层房屋是指高度低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物,一般是1-3层建筑物,如平房、别墅等。低层房屋一般建筑结构简单,施工期短,建造成本低廉,它的舒适度、方便度和空间尺度优于高层。但是,低层房屋占地多,土地利用率低,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难以广泛开发 多层房屋 (3-7层)
多层房屋指高于10米、低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物。多层房屋一般为4 -8层,一般采用砖混结构,少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房屋一般规格(房型)整齐,通风采光状况好,空间紧凑而不闭塞。与高层相比,多层房屋公用面积少,得房率相应提高, 高层房屋(8层以上)
高层房屋是指高于24米的建筑。8层以上(可含8层)的建筑体,一般可分为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 人们一般把8层至12、13层的建筑称为“小高层”。高层建筑(18层以上建筑高度54M上)
超高层(建筑高度100米以上) 2019-07-16 09:42:47 -
144****3103 按现在有关规定,十层以上为高层。
高层和多层建筑的重要区别是高层结构不仅要承受竖向荷载,还要承受的水平荷载(如风、地震作用)。而对于多层建筑,水平荷载的问题不是那么突出,而对于高层建筑而言,水平荷载作用的问题就比较突出了。。
砖混结构如果太高,就难以承受水平荷载的作用,这时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承受水平荷载的能力要大大高于砖混结构。但是如果建筑物再高,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难以满足承受水平荷载的要求,这时在框架结构中加上钢筋混凝土墙体(称为剪力墙,承受水平荷载的能力很强),或者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体,以承受更大的水平荷载作用。 2019-07-16 09:42:40 -
138****4316 一、低层住宅
指1至3层高的住宅,主要指(一户)独立式住宅、(二户)联立式住宅和(多户)联排式(Townhouse)住宅。与多层和高层住宅相比,低层住宅**具与自然的亲和性,适合儿童或老人的生活环境,住户间干扰少,有宜人的居住氛围。虽然其为居民所喜爱,但受到土地价格与利用效率、市政及配套设施、规模位置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在供应总量上有限。
二、多层住宅
指4至6层高的住宅,借助公共楼梯解决垂直交通,是一种**具代表性的城市集合住宅。用地较低层住宅节省,性能价格比高,公共空间与氛围较好,公摊面积少。物业费较低,是广泛建造的一种住宅类型。一般来说,这种住宅,存在共用部分不足、外观单调、需要爬楼梯而舒适性较差的缺点。
三、小高层住宅
一般而言,主要是指9至11层高的集合住宅。从尺度上说具有多层住宅同样的氛围,而又是较低的高层住宅,故称为小高层。这种住宅是在考虑建筑防火规范和城市土地使用效率与经济的同时,由于设置了电梯,舒适性较好,兼顾了多层与高层住宅的特征。有单元式、外廊式和点(塔)式等多种类型。这种住宅在欧洲传统街区中采用较多。
四、高层住宅
一般指总高12层以上的住宅。它是作为解决城市用地紧张的一种高密度居住手段,在反映城市建设经济原则的同时,也满足了居民在城市中心区“职住相近”的居住便利性和城市生活丰富性的需求。但是这种市中心的高层住宅往往也存在着(与其他区域相比)居住生活费用高和住宅性能价格比低等问题。高层住宅的主要优点是,土地利用效率高,有较大的室外公共空间和设施,眺望性好,建在城区且具有良好的生活便利性等。一般来说有公摊面积较多且造价高、外观缺乏宜人的尺度感等不足之处。
5 2019-07-16 09: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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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多层住宅是4-6层,不太确定,但感觉比高层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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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数据,多层住宅建筑通常指4至6层的建筑。这种建筑类型因其适中的高度和较低的维护成本,在中低密度住宅市场中占有重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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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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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²)=180+20(N-1) 第2.2.1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 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²。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²)=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2.2.4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2.2.5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3.1.2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3.2.1条、第3.3.1条的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班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班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第3.1.3条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3.1.4条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3.1.5条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3.1.5的规定。 第3.1.6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第3.1.7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3.1.8条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3.1.8的规定。 第3.1.9条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不应大于75dB。 第二节 幼儿园生活用房 第3.2.1条 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 第3.2.2条 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第3.2.3条 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3.2.4条 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 第3.2.5条 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2.5的规定。 第3.2.6条 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第3.2.7条 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第三节 托儿所生活用房 第3.3.1条 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第3.3.2条 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的出入口。 第3.3.3条 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第3.3.4条 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第四节 服务用房 第3.4.1条 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 第3.4.3条 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第3.4.4条 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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