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各类房屋可以是住宅区,也可以是单体的其他建筑,还包括综合商住楼、别墅、高档写字楼、商贸大厦、工业厂房、仓库等。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是指房屋室内外各类设备、公共市政设施及相邻的场地、庭院、干道。 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但卫、公共绿地、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实行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之路,其**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小区物业主要都管理什么?
147****5236 | 2019-07-05 02:07:44-
144****6209 物业管理专项业务。主要包括:
1、建筑管理。
包括对各类、各种用途房屋、建筑物的公共部分的保养与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的可使用状态。房产信息管理,记录管理区、大楼、楼层、房间及配套硬件设施的基本信息。
2、设备管理。
指对公共供水、供电、供暖、空调、通风、通讯、燃料等设施进行保养、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的使 用状态。
3、小区内的交通组织与管理。
指对小区内的平行交通和垂直交通(电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包括通道、屋顶等空间的清理、路灯的保养等。
4、消防管理。
指消防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消防器材的设置、消防人员的管理等。
5、客户信息管理,实现对业主购房、出租、退房的全过程管理,可以随时查询住户历史情况和现状,加强对业主及住户的沟通和管理。
包括业主信息管理、业主家庭成员、车辆信息、电话信息、宠物信息、报修欠费历史等信息。 2019-07-05 02:08:13 -
156****1569 我国法律规定上有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019-07-05 02:08:08 -
145****1456 小区物业管理的目标概括起来就是要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专业化管理技术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1.社会效益。小区管理的社会效益首先表现在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睦、优美的生活环境。这一环境不仅是指居室、楼宇内的,而且还指整个社区的治安、交通、绿化、卫生、文化、教育、娱乐等方面。它对于调节人际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次,它可以起到为政府分忧解难的作用。实施小区管理以后,小区复杂繁琐的管理工作和各种投诉的处理,都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政府不再为此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只需制定有关的政策规定,对小区管理实行指导、协调和监督。2.经济效益。小区管理的经济效益可从多方面得以体现:
(1)从政府的角度看,未实行小区管理的住宅区,政府不仅要补贴大量资金用于小区房屋的维修,还要在环卫、治安、绿化和其它公共市政设施上投入财力。而实行小区管理的住宅区,政府不仅不投资,还可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税收。从这两方面看,经济效益是很明显的。
(2)从开发企业角度看,实行小区管理不仅有利于房产销售,加速资金的周转,而且有利于开发企业以较高的价格售房。获取更多的销售利润。
(3)从小区管理企业角度看。小区管理的经济效益不单体现在开发企业身上,还体现在物业管理企业本身。小区管理从单纯收取管理费来讲,是微利的,但如果善于经营,通过开展各种有偿服务,仍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从业主的角度看。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好、维护好房屋住宅及附属设备、设施,延长它的使用寿命,可以保障业主的经济利益。3.环境效益。小区内的水、电、煤、阳光、空气、通风以及建筑和人口密度等方面都与居民的身心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小区管理有利于从根本上治理城市住宅内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因此,搞好环境的绿化、净化,不仅有助于人的身心健康,还将对整个城市建设规模、格局和风貌产生积极影响。 2019-07-05 0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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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房屋问题的维修,小区的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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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务、建筑学、设备管理、人际关系、小区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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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只是因服务对象的不同,所以各项服务的重点不同.写字楼是重要的是设施设备的管理,其中电\电梯\空调**为重要,要保证在正常上班时间的完好.否则,可能引起高额的索赔.绿化相对就不是重点了.住宅是重要的是安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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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下列管理事项: (一)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二)道路、路灯、停车场(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三)小区容貌、绿化、环保、卫生的管理、维护; (四)小区安全、治安、交通、邻里秩序的维护; (五)代收代缴房租和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代办房屋装修和水、电、气增容手续。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要求,有偿提供房屋修缮、保管、运输、购物、信息中介、接送子女、代购车船机票等特约服务。 第十七条 住宅房屋的维修,室内部分由业主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员会批准的维修计划维修,其费用从已收取的物业维修金中支付或由共用人分担,但属房屋保修期内的按规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内市政、绿化、电力、通讯等公用设施、公用设备的维修,属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投资的,由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承担费用;属开发建设单位投资的,所需费用从物业维修金中支出。 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专业管理部门在小区内进行建设、检修活动的,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并遵守该区域物业管理的规定。因建设、检修活动损坏房屋、道路、场地、绿化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第二十条 业主装饰、维修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先经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并报规划、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改变房屋结构的; (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三)影响有关公用设施和消防安全的; (四)影响相邻房屋使用的; (五)影响景观容貌的。 业主装饰、维修房屋,必须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二十一条 业主转让、出租房屋时,应当办理或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并将《物业管理公约》作为转让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房屋转让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应当将转让或租赁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二条 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公约》,自觉维护供水、排水、供气、供电、消防、通讯等公用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十三条 业主和进入住宅小区的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拒不缴纳或无故延期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二)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和外貌; (三)损坏或擅自占用、移装公用设施、公用设备; (四)擅自在道路、空地、屋顶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和摆设经营服务摊点; (五)占用房屋的公用部位堆放杂物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标排放噪声; (七)践踏、占用绿地和损坏花木; (八)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扔废弃物; (九)在建筑物、构筑物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 (十)违规行车、停车、呜喇叭;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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