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个人执行建设活动,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拟建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房,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知道呢?
138****2282 | 2019-07-01 12:43:11-
145****3898 一、设置依据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同时也是建设活动过程中,接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需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和管网综合规划方案审查、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办程序
方案初审阶段: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当日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5、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由项目经办人完成现场踏查后,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及文字说明初审,并提交局例会、区规划例会审议(大型、重点工程及重点区位设计方案上报开发区规划例会、组织专家评审会,须按相应会议要求准备材料),经审查批准后,项目经办人核发城市建设规划审查联络单、附图,并在方案图上加盖初审合格章,经窗口转建设单位到环保、土地、消防、建设等有关部门会签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2019-07-01 12:43:39 -
135****0922 申请建设用地许可应提供的材料: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测量成果表(用地红线,或者叫红点定位什么的,确定的是宗地界址点,包括净用地、代征部分)5.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6.其他(委托书、修建性详细规划、政府文件之类的)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测量成果表(用地红线,或者叫红点定位什么的)4.项目批准、核准文件 5.其他(委托书、修建性详细规划、政府文件之类的) 2019-07-01 12:43:34 -
148****147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9-07-01 1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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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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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后,用于建设项目用地,不能作为它用,是土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超过一定用地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2、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做什么样的结构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规划局或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它规定了你的建筑规模,是有红线限制的----包括平面红线、高程红线及地下红线。3、还有一个证书是土地使用证,它说明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是土地管理局或土地主管部门审批的。这本证规定你是用于农业、工业、商业还是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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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 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1 份和建施总平面图 1 份。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 )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2 )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 、加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 1 套、建施总平面图 3 份。4 、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补办项目通知书》。5 、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6 、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理意见。7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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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1份;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8、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9、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10、概算或预算1份;11、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12、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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