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填写。办理贷款的时候需要提供户口本,提供的户口本不一定就要你是户主才可以,只要户口本上有你的名字就可以了。户主是指户籍上的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一般是指父一辈或祖父一辈的人。而贷款人不一定非得是户主,家庭中的其他成年人,满足条件的话也有贷款的主体资格。举两个例子:假设户主是祖父一辈的人,他都超过60岁了,就没有贷款的资格了。他都退休了,就拿不出收入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贷款必备的资料了。再假设户主是父一辈的人,他离退休只差3年了,即便有资格贷款,贷款年限也只能贷剩余的3年了,一旦贷款额较高,那么月供就相当高了,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高月供的。还有其他不一定的例子,就不一一列举了。
全部3个回答 >买房可以写女朋友名字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呢?
136****7677 | 2019-06-28 06:01:30-
141****9066 属于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如果只写女方名字,那么属于女方个人房产。
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 2019-06-28 06:03:47 -
152****2812 这个要看你女朋友跟你多久,时间长了可以看清一个人!这世上什么人都有!如果她爱你!不会在乎有没有写她的名字!当然也会有写自己名字才会有安全感的人!重点在于你能否看清她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2019-06-28 06: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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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924 一、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房产证为另一方的名字,一般会视为婚后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2019-06-28 06:02:33 -
137****1893 未结婚不是婚姻关系,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一旦有争议,并且如女方不认可曾经出资,则男方的购房款可能无法收回。 2019-06-28 0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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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836 女方出钱了吗!如果没有为什么要写她的名字啊!现在有很多女孩子就想着找对象买房写她们的名字,咋想的啊!还美其名曰说什么以后离婚好有个保障,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了啊!那又何必结婚呢!写女方名字女方是有保障了,那么请问男方的保障谁给呢?难道这里男女又不平等了吗! 2019-06-28 0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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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买房条件: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银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材料1、贷款申请表;2、认购协议书或买卖合同;3、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是指,外籍人士的护照、台湾人士的通行证和户籍本、港澳的身份证、回乡证、工作证。婚姻证明指购房人及配偶的所在国注册证明,4、收入证明(包括税单、银行存款记录及雇主确认书)。三、银行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步:买卖双方准备齐全资料见律师。第二步:评估公司评估房屋,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三步:银行审阅评估报告,行长签字批贷。第四步:放贷注:各银行要求买卖双方需提供的资料有所不同,且流程细节上也有差异,请参照每月的〈贷款手册四、贷款买房要注意的6大问题1、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蓄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公积金余额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为零,这就意味着您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在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款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偿还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住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时间很长,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你的合同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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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需要有正当的理由。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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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买。有利方面:楼盘销售展示单位也就是样板房,一般户型及位置都比较好,甚至是**优的。作为楼盘展示的样板房,是开发商精心设计、科学施工、款式新颖、用尽心思做软装,而装修材料方面也是质量信得过的。因为样板房一般在楼盘接近尾盘时才考虑出售的,谈判上有一定的优惠。同时也省去了繁重的装修工作,还可以直接搬进入住,相当方便。可能存在的弊处:在开发商设计样板房时只在意到展示功能,从而忽视了其他部分的使用功能,使用起来可能不方便。甚至还会出现为了展示效果而丢失了使用功能。例如不安装户内门甚至不安装浴室门。而多数的样板房在施工时会存在抢工期的现状,后期改造装修难度大,尤其对于隐蔽工程来说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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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收房入住时,将收获主管部门或开发商派发的不少的“交费单据”,哪些是该交纳的?哪些是不合理收费? 必交费用之一: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契税是业主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必须向国家交的税。 必交费用之二: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业主在入住时或是办理产权时,为小区及房屋将来的共有共用部分的设施设备按房屋价款的2%交纳的修缮费用,该基金归全体业主所有,也是国家规定必须强制交纳的。 变动费用之一:物业管理费 根据目前执行的相关政策,交房入住时,业主应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约定业主所交纳的物业费及使用用途,而北京市房地局小区办曾发布过《关于禁止收取多年物业管理费的通知》规定,禁止收取一年以上物业管理费。而部分业主由于收房后并未马上入住,可以和物管协商减免物业费。 变动费用之二:供暖费 根据收房入住的时间不同,供暖费在入住时可不用交纳,集中供暖的项目,在6月以前收房的,到当年10月左右供暖启动之前交费即可,而6月以后收房,通常要求交纳当年的供暖费。这也可以和物管协商解决。 协商费用:小件物品、装修保证金 除了必交费用和变动费用外,住宅收房入住时的其他部分费用则是根据合同或协商解决。包括入住后是否交纳装修保证金、是否交纳门卡、水卡、电卡、气卡等小件物品的费用、是否交纳有线电视安装费、网络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等,都需要尽量在合同中提前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开发商方面也无权强制收取,而必须双方协商解决。 无理费用:水、电、气初装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水、电、气等基础生活设施安装开通费用是包括在建设项目总投资内的。按照规定不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具体项目连接市政管网、开通使用,费用都应由房地产商承担。收取初装费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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