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住房办理过户手续,除了房主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之外,如果当事人是离婚身份,还需要提供离婚协议,是为了证明该住房已经有离婚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完毕归当事人个人所有,这个属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全部3个回答 >办理房产证为什么要离婚证?应该怎么办理呢?
149****3860 | 2019-06-27 09:55:05-
155****0567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2019-06-27 09:55:53 -
144****9032 肯定是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处理了房产,如果是这样,民政局必须保证所处理的房产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必须看到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是你们其中一个人或两个人,这样你们才有权处理,否则是无权处理的。
实践中,有些人把属于他人的房产给分割了,比如父母的房产、子女名下的房产、所有权人还有他人的房产。所以,为了保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对于涉及了房屋的离婚协议,民政局都要查看或查问房屋的登记情况,这和公证处的处理差不多,凡是涉及房屋处置的有关公证,公证处也要见房产证原件的。 2019-06-27 09:55:45 -
146****7271 购房办房产证是不需要离婚协议的;如果是过户就需要了离婚证了,或者单身证明。。。
因为购房办理房产证,不管你是结婚与否,都可以写一人的名字的,这也是你的自由。
如果是卖房产,房辛是一人名字。就需要过户,就就需要了离婚证了,或者单身证明了,主要是避免婚后的共有房产,被你一人变了。(这也是国家的新政策) 2019-06-27 09:55:39 -
153****1580 涉及到交税以及限购,离婚恢复成单身可以少纳税.一方的婚姻观念再起变化,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 妻一方的财产,如果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为了逃避税款,于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丈夫所有。即使后来再复婚,对于第二次婚姻 来说,这两套房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旦两人今后再出矛盾,女方就会有损失。 2019-06-27 09: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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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是不需要离婚协议书的。。。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根据购房合上名字办理,如果购房合上是一人的名就办理1人的,如果购房合同上是两人的,房产证上名字就是办理两人的。但是房产证如果是一人的名字,变卖过户就需要离婚证了,或者单身证明。如果房产 证是两人名字,过户就需要两一同去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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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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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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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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