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产房屋应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所谓半产权房屋,通俗的说法是指半产权房,是指两证不全或不对的房子。 半产权房目前主要是指房改房和小产权房。所谓房改房是指,一部分是公房,产权归国家所有;一部分是私房,产权归个人所有,需按月向国家交一部分房租,并且房屋权属证书标注有公房面积和私房面积,只有取得完全产权,才可以销售。 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房屋主管部门颁发,而是乡镇政府或有关单位登记或发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可以转换、置换。由于小产权房出售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繁琐的程序。因此,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 国家和当地政府对相关的半产权房屋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知道你的房子属于哪一种性质的半产权房屋?因此,建议你去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当地相关的半产权房屋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
全部5个回答 > 半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应该怎么查询呢?
134****5499 | 2019-06-25 14:46:10-
135****5160 半产权是只有使用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的房子,这种房子不能像全产权房子进行任意处置。
所以对于这样的房子进行继承,只能继承属于被继承人部分产权的隐藏。
对于可继承的部分,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如果逝者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2019-06-25 14:46:54 -
145****7972 多产权就是房屋的产权不失归某个人完全拥有。这个比较麻烦,一般来说,个人拥有的是房屋,共同拥有的是公共使用的部分,且不能与前面的个人产权部分分离的。多产权是现在新兴的建筑类型,其发展趋势有待观察。
2019-06-25 14:46:43 -
138****4540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那么,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如何,其究竟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 首先应当明确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
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因此,并非只要是小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 非法的不能购买,那合法的是否可以购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2019-06-25 14: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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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还是商品房价格太高,负担不起,但要注意的是,买小产权房并不是十分保障的,法律人士认为,小产权房的买卖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买方权益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买小产权房前要看清楚下面的风险,再做决定吧!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能不能购买 小产权房的建设有合法的手续,包括有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和房产证。不过房产证只有一本,即整幢房子只有一本房产证。如果每一套房子没有独立的房产证,那么,房产的登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旦房子被征收或被拆。是否可以通过签订购房合同的方式来保障权益呢? 由于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不但不具备交易的前提条件,而且在交易上被法律所禁止,所以即使交易真实存在,但购买人无法在政府职能部门登记过户,更不可能变更房子的归属关系。即便购买人与出售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与法律相违背,这样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购买人通过合同签订确认自己权益的做法行不通。 由于小产权房交易不被法律许可,但相关人士认为,如果购买人是为了投资,如出现拆迁赔偿时,赔偿权益归原产权人所有,购买人主张自己权益时法律不予支持,购买人**多可向出售人主张购房款。不过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为了居住,还可以考虑。 三、小产权房买卖被法律禁止 目前国家对小产权房没有明确具体的定义,通俗的理解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的土地上建筑和向社会销售的房屋,或是依靠政府划拨土地而建设的集资房。 按现行法律规定,房子须具备两证后方可上市交易。两证是指土地使用许可证和房产证,由于小产权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许可证没有细分至每一套房子,所以不具备法律许可的交易条件。 另外《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四、购买小产权房风险多多 购买小产权房除了购买人的权益不受保障外,购买人还面临多重风险,即便是为了居住的需要购买,不可能作为二手房进行再交易,但小产权房被拆迁的时间无确定性,一两年被拆迁后,居住的愿望就会落空。 由于小产权房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交易时购买人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不得向银行按揭贷款。由于没有房产证,也无法向银行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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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半产权的房屋,指的是通过房改房的方式所购买的公有住房,只购买了50%的产权,另一半的产权还在原来单位或是国家所拥有,是指产权不齐或是两证不齐全的房子。对于公房来说,有一部分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每月还要向国家交纳一部分的房租,在房屋产权证上也有明文标识,国家所占有的产权面积。要彻底换成个人产权,需要补齐相应的费用,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交易中心,并且根据所在地的房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按照标准出售。 职工购买房改房在获得完全产权之后,可以继承和出售与正常的商品房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出售,必须要在购买5年之后才能够进行,并且在出售的过程当中,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着优先购买权,而且在购买这类房屋的时候,也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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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产房屋应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所谓半产权房屋,通俗的说法是指半产权房,是指两证不全或不对的房子。半产权房目前主要是指房改房和小产权房。所谓房改房是指,一部分是公房,产权归国家所有;一部分是私房,产权归个人所有,需按月向国家交一部分房租,并且房屋权属证书标注有公房面积和私房面积,只有取得完全产权,才可以销售。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房屋主管部门颁发,而是乡镇政府或有关单位登记或发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可以转换、置换。由于小产权房出售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繁琐的程序。因此,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国家和当地政府对相关的半产权房屋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知道你的房子属于哪一种性质的半产权房屋?因此,建议你去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当地相关的半产权房屋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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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成俗的说法,对“大产权”和“小产权”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解释。 第一种解释: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这种解释对购房人分清买的什么房没有太大关系。 第二种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种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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