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70年产权,是指您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作为地上物的房屋本身,按照物权法应该是永久属于您自己的。但因为房地不能分家(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所以习惯说法是房屋使用权年限70年。举例,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其所在的土地使用证上标注了使用年限是70年,从2000年1月1日到2069年12月31日,这就是您的“房屋使用年限”。但因为先有地,再有房,所以一般您拿到建成的房屋并取得产权证时,可能已经是2005年7月1日。但您的土地到期依然是2069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您实际房屋的使用年限绝对不会等于70年的。
全部3个回答 > 房子产权70年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吗?
155****3833 | 2019-06-25 10:03:27-
154****5843 现在一般很少能有房子到70年。 买卖的话,年限不变只是房产证更个名字。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产权到期后具体的管理办法。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国家尚未出台《物权法》细则对“自动续期”作出更权威的解读,目前该细则正在上报讨论中。 我们可以理解“自动续期”这个关键点,字面上理解,这应该是指产权人无需特别办理手续,免费的,延续所持有的产权。
而且法律的制定有一个前提“建立是不损害百姓利益的基础上”,所以我觉得会有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主要是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则应该续交一定的使用权费用才能继续享有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政策是上世纪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特殊时期,过去,土地财政收入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持比例非常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也有很多出自土地财政收入。 2019-06-25 10:04:14 -
151****4549 1、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2、70年产权到期的解决办法如下:
1)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019-06-25 10:04:01 -
144****8450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 **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 ,让很多人都担心,那么我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 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这从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就可以看的出来。只要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使用相应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019-06-25 10:03:55 -
143****7461 就是说这个房 只有70年的使用权限。过了70年后,这块地方还是归国家所有。
1. 这其实是中国比较特有的土地权和房屋权分离的情况。所谓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国家出让的权限不是所有权,是使用权,就是说把地借给开发商用70年。但是地上的附着物,即你的房产所有权益是全部属于你的。
2. 如果你的房子,土地年限到了,并且房屋还持续可用,一般情况下,你可用继续使用你的房屋,但可能遭遇国家让你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这个情况目前还没有任何人遇到,但相信国家应该不会收费很高。
3.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那时国家对该土地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比如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从理论上来讲,国家应该赔偿你的房屋,因为土地虽然是他的,但是房子是你的,就好像现在国家占用了农民的菜地或者别的什么,都是要赔偿一样,虽然土地都是国家的。基本上就是等于你被拆迁啦。
4. 但是因为你不具备土地所有权,如果你的房子刚好在70或者不到70年就倒塌无法居住啦,那么有可能国家就可以不用什么花费自然收回该土地啦。如果土地是私有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自己再盖。不是私有,可能不能再盖啦。
5. 不过说到底这个是谁都没有遇到的新问题,相信到时候国家会有比较具体的措施出台。貌似我们建国都不到70年,商品房更是近20年的产物,所以暂时不用担心,还有好几十年呢。 2019-06-25 1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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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3、房屋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70年,可自动存续。5、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6、70年产权的房子多用于普通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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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70年产权主要指的是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在国内法律中规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的产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而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期满之后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是地上的建筑物依然是产权人所有,如果再次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申请,那么要结合当时的地价来补缴土地出让金。结合以上内容其实就可以看出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什么限制年限的,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永久使用的,而买房所说的产权70年,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的年限。而这个年限在计算的时候是从开发商用地审批手续办完时算起,举个简单的例子,也就是说开发商如果是在2006年拿到了土地,但没有进行开发建设,2016年才开始交房,那么此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也仅仅只剩下60年了,这一点要尤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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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子还是你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屋产权有房屋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 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根据《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 住宅建设的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 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 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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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3、房屋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70年,可自动存续。5、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6、70年产权的房子多用于普通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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