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于住建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浙江省已拆除违法建设3亿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对于“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以及发生在重点区域,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碍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等违法用地的建筑将成为拆除重点。照此来看,违反规划和土地用途的小产权房无疑是浙江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上述浙江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或征收土地使用权,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且土地出让金的60%也将返还给村级组织,从而调动了基层组织参与三改一拆的积极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谈月明曾在总结浙江“三改一拆”行动时特别提出,为浙江省的城市发展腾出了发展空间,改善了环境等。以2013年浙江实行“三改一拆”的第一年为例,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亿平方米;累计拆出违法占地12.09万亩,腾出改造用地8.6万亩,相当于浙江省全年土地供应量的三分之二,缓解了供地不足的难题。实际上早在2014年,住建部和国土部就已经部署对各地小产权房状况进行摸底,并初步清理整治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根据浙江“拆违”要求,不仅要确保新建违建零增长,与此同时,亦建立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办法。“浙江违法建筑的处理不仅针对小产权房,但是小产权房作为违法建筑的一个方面,也随着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而解决。”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如是介绍。也特别注意到,浙江省有关违法建设的处理,并未包括一些未违背土地用途和规划,但是出售给村集体以外的城市人口的小产权房问题。小产权房处理顶层设计出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接受采访时,评价小产权房时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重要的不在于它是在农民土地上由农民盖起来的房子,而在于小产权房盖在不符合规划的土地上,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为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合法。“这不仅仅是说农民盖了是这样,其他社会上任何机构、团体,任何个人盖了这个违章建筑都不合法,都不能交易。”陈锡文说。在2015年3月1日正式执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全部5个回答 >已售小产权房如何处置??国家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151****6281 | 2019-06-14 13:46:51-
158****2799 于价格的关系,很多人也会去购买小产权房,买小产权房的时候也会与开发商或卖家签订买卖合同。很多人认为自己拿了买卖合同后就有好的保障,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该怎么办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合同无效的原因方面,出卖人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在合同无效的处理上,应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认定合同无效给当事人造成利益失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9-06-14 13:47:16 -
147****6824 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买了小产权房在2年内,可以要求退房,因为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06-14 13:47:11 -
156****0973 由国土、住建两部委联合推进的小产权房整治只是针对正在建设、正在销售——也就是近两年新增的小产权房,而对于更多的早已有居民入住的“存量”小产权房,由于历史情况复杂,有关部门将会区分不同的情况分类研究、分类处理。
未来可能采取的主要办法,就是把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通过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税费之后,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内;而对一些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房”,则采取改建或者拆除的强制办法。
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008年7月15日,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2010年1月31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 2019-06-14 13:47:08 -
131****7220 彩新城的产权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因此说南京小产权房就全面放开“转正”。
七彩星城有业主拿到“两证”
位于南京雨花台区油坊桥汪家村的七彩星城在公开发售之时,开发商就明确告知购房者,该项目为小产权房,但是在“转正”的名单上。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也明确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不能领取到两证的话,开发商将赔付购房者500元/平方米的费用。
有业主透露,2012年2月,七彩星城物业曾短信通知,可以领取土地证,被视为办理“转正”有进展的迹象。
2013年10月,七彩星城业主委员会通知业主,要求准备资料办理按揭,此前签订的小产权房购房协议,被要求收缴上去,更换为正规的南京市商品房购房合同。此前在开发商的帮助下,办理小产权房月供的,准备正式转为商品房按揭。
“这其实就意味着,业主即将拿到土地证和商品房房产证了。”业主宋小姐去年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
对此,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七彩星城的开发商正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正处于实物资料和网上信息申报阶段。此外,该项目已办理完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等到商品房购房合同换发完毕,业主凭借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维修基金发票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前往南京市房产局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南京本地媒体**新的报道显示,作为南京首批小产权房小区,七彩星城经历了漫长的等待终于“转正”,目前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
从7月份开始项目一期的业主又陆续接到了开发商的通知,告知已经可以去办理两证。“有动作快的邻居已经将房产证和土地证拿到手了,我们这几天也打算去领。”业主赵女士表示。
针对七彩星城的 “转正”,该项目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8月他们着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2010年11月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2012年年初补缴了7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将土地性质从集体转为国有,又于去年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此批转为国有土地性质的房主大约有2100多户,但是还有约1000户小产权不能“转正”。
据记者了解,目前,七彩星城前期开发的1至11栋都可以领取房产证;后期开发的挑高小户型幸福里在申请办证过程中;但“国学府”5栋楼不符合规定,后期无法“转正”。
南京小产权房未解禁
房地产行业专家李智对记者表示,该项目建设时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开发建设的房源自然也就是小产权房,“国土部2011年4月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建好或者已经售出的小产权房,不得办理土地登记,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所以七彩星城如果 转正 ,就涉嫌违规。”
对于外界的质疑,南京国土部门此前回应称,七彩新城的“转正”,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因此说南京小产权房放开“转正”。 2019-06-14 13: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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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于住建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浙江省已拆除违法建设3亿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对于“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以及发生在重点区域,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碍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等违法用地的建筑将成为拆除重点。照此来看,违反规划和土地用途的小产权房无疑是浙江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上述浙江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或征收土地使用权,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且土地出让金的60%也将返还给村级组织,从而调动了基层组织参与三改一拆的积极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谈月明曾在总结浙江“三改一拆”行动时特别提出,为浙江省的城市发展腾出了发展空间,改善了环境等。以2013年浙江实行“三改一拆”的第一年为例,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亿平方米;累计拆出违法占地12.09万亩,腾出改造用地8.6万亩,相当于浙江省全年土地供应量的三分之二,缓解了供地不足的难题。实际上早在2014年,住建部和国土部就已经部署对各地小产权房状况进行摸底,并初步清理整治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根据浙江“拆违”要求,不仅要确保新建违建零增长,与此同时,亦建立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办法。“浙江违法建筑的处理不仅针对小产权房,但是小产权房作为违法建筑的一个方面,也随着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而解决。”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如是介绍。也特别注意到,浙江省有关违法建设的处理,并未包括一些未违背土地用途和规划,但是出售给村集体以外的城市人口的小产权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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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既然不被法律所保护,又不可能全部拆除,究竟如何处置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小产权房”的建设情况和“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我们发现:①“小产权房”主要关系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的利益;②“小产权房”也关系国家土地管制、土地出让金收入、房地产交易税费征缴等权益;③“小产权房”是一个群体性问题,已经既成事实,如果全部拆除必然引发新的纠纷和矛盾,也是一种资源浪费;④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灵活处理使得“小产权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如在城中村改造中,可将“小产权房”作为村集体发展经济的经营性行为,列入其改造成本之中,减轻国家对城中村改造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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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清理小产权房答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使买受人取得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盖章的所谓产权或类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将来乡政府或村委会反悔,要收回房屋,买受人只能要求返还房屋价款,无法继续保留房屋。(二)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买受人如果以预售方式购买小产权房,他对开发商的资信、项目的情况无法真正了解,由于不存在任何政府监管,也没有行政机关对开发商行为进行审查,一旦出现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或无法交付的情况,买受人往往难以追回房款。(三)质量风险。小产权房的建设可能根本没有经过房屋质量验收等程序,一旦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的利益很难得到维护。(四)拆迁过程中的风险。小产权房在使用中如果遇到国家征收,买受人很难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房屋是第一类小产权房,补偿受益人是农村集体组织;如果是第二类小产权房,因为本身是违章建筑,无法得到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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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土、住建两部委联合推进的小产权房整治只是针对正在建设、正在销售——也就是近两年新增的小产权房,而对于更多的早已有居民入住的“存量”小产权房,由于历史情况复杂,有关部门将会区分不同的情况分类研究、分类处理。未来可能采取的主要办法,就是把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通过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税费之后,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内;而对一些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房”,则采取改建或者拆除的强制办法。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008年7月15日,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2009年9月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2010年1月31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2012年2月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起各地土地市场流标、流拍类现象须及时上报。同时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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