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合同法》规定: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你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附随义务等,办理房产登记等等,对方都应提供协助,不得设置障碍等,否则就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购房协议会过期吗?各位发表一下呀?
144****0423 | 2019-06-13 22: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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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108 只要申明原因,银行不会拒绝受理的。
按照合同约定,30日没有办理属于违约。
违约不等于合同失效。违约只需按照约定赔偿,合同仍然有效。
业主无权在买主不同意的情况下收回房子不卖了。
2019-06-13 22:5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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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666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开发商未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同地段房屋租金为标准计算。
2、购房人不想要房子的,可以向开发催告交房,经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为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产退还购房款。
《**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9-06-13 22: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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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补贴。房价必跌,早已经表现出现,任何人阻挡不了,先别买了,房价之所以被抬起来,由很多个因素造成的:开发商炒作、抬价,他们财大气粗,花钱让媒体、所谓的专家教授制造舆论、雇人假买假卖等手段哄抬房价。很多媒体给钱让怎么写就怎么写,**后还拿给房地产开发商审核内容,看是否可以,亲眼目睹过一媒体收开发商八九千元写的软文;一些禽兽不如的专家、教授更是如此,拿了开发商的钱,那嘴就开始胡说八道,愚弄大家,说一些能抬高房价、开放商想听到的话语;雇人假买假卖已经曝光了,那也是房价大跌前的信号和他们想维持虚假繁荣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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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查一下过期了多久,有没有被注销,还能不能年检,不行的话,只有新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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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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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作为专用发票的一种,购房发票有什么用呢?我们可以详细参见发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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