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 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全部4个回答 > 购买土地建房有哪五证?有人知道吗?
131****5052 | 2019-06-13 16:43:25-
156****7242 法律上来说,除了国家合法出让拍卖的土地外,其他私下买卖土地都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所以,买地建房存在法律风险,没有保障,买卖的时候要谨慎。
至于需要办理的证件,因各地政策有差异而略有差别,所以要根据当地规定来办理。
常见办理手续如下: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2019-06-13 16:44:51 -
146****26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乡(镇)、村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 2019-06-13 16:44:29 -
157****5806 1、到国土部门了解你所要购买的地块情况。
2、在国土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证。
3、请当地设计院出设计方案,出图纸。
4、持图纸到建设局报建,取得施工许可证。
5、请建设局认可资质的施工队建造。
6、建好后申请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7、持验收报告、图纸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2019-06-13 16:44:15 -
132****0660 不可以的,集体土地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成员之间转让,并且购买的人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村整体同意才能购买。 2019-06-13 16: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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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929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私有财产交易。
国家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即使私下买卖宅基地的,也是不能过户的。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019-06-13 16: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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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1般纳税人认定证书(或证明)、开户许可证等,1般只需要3证就能够了,很多情况下我们只需要对方提供开票资料和1般纳税人证明,不用太过麻烦,由于有些强势的供应商(比如某些商场)1般都不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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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无证房风险:(一)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所谓的“乡产权”房。这种情况下卖房不合法,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但建房是否合法须视其规划手续是否齐全来判断。(二)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在城近郊区,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本身合法,但卖房不合法,开发商须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才能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三)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不合法,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如果不能补办工程建设手续,则面临的后果是**严重的,即有被拆除的风险。如仅仅是建设手续的问题,有时交了罚款后也能补办手续,从而使其合法化;但如严重违背了城市规划,被拆除也并非没有可能,偶尔也会出现。实际操作中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也有关系。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小心,一般不要购买。(四)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须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才能销售。相对于现房而言,期房的风险本身就很大,而提前销售,风险又在期房的基础上大大增加了。而有的项目尚未开工甚至尚未完成拆迁就开始销售,风险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您确实要购买的话,则对开发商的资信审查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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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如今购房者接房时一定要查看三书一证一表,齐全后才能接房。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同时市房产管理局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对项目的《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 (盖测绘队公章)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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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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