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每年都要交,而契税只在房屋发生转移时才交。
全部5个回答 >有房产税吗?房地产税是什么?和房产税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区别?
144****3703 | 2019-06-11 12:12:04-
158****2582 1、征税对象不同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
2、发布时间不同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契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3、征收范围不同
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4、税收形式不同
房产税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
5、税种不同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 2019-06-11 12:12:44 -
157****0102 一、基本定义不同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二、征收对象不同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2、在我国房产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防擦韩会、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三、征收目的不同
1、征收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性炒房。
2、房地产税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完善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2019-06-11 12:12:34 -
153****9837 房地产税是围绕整个房地产经济各个环节的综合税收体系,包括了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也就是说,房产税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两者不是一回事。
从房地产税的定义我们都可以知道,这次国家立法想推进这个事情,是为了对跟房地产有关的所有经济活动都进行收税。
不是说之前没有收,但之前在一些环节上并没有征收,比如房子的保有环节,这是没有收的。如果这个房地产税一旦立法完成,那每个有房子的人,到时都会面临交税的问题,这个税种就是房产税。
如果我们再时间拉回去更久远的时间,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房地产税。
其实房地产税建国以来就有了,以前只是在法规上规定,现在是要制定法律正式纳入税收范围。
1950年初,国家颁布了《全国税收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地产税两个税种。
然后到了1951年,《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二为一叫城市房地产税。
但是这个阶段绝大部分房地产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房地产行业很多方面受限制,因而和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制度名存实亡。
改革开放后,房地产税制度先是对外资企业、外国人房产征税,然后是对国内单位、个人房产征税。
到了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并且规定对个人非经营住房房产税实行免税的税收优惠。
这个阶段征收的房地产税是相对于经营性房地产而言的,比如房子出租要收税,房子拿来开商铺要收税,换句话说就是自己拿来住的房子不用交税。
之后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渐发展,个人自住的房子也要开始收税了,比如2011年,上海重庆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2019-06-11 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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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调整后向社会公布,《规划》列举了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 34项立法任务。一时间,这条消息让坊间议论纷纷,因为它意味着,房地产税法应该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即2017年)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专家介绍,如果一切顺利,房地产税**快有望于2017年出台。 随着房产税的“销声匿迹”,房地产税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对于多数民众而言,都和房子有关,这一字之差是“差”在何处?又会对未来的购房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但无论政府能否在 2017年实行房地产税,毋庸置疑的是,房地产税将是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中的关键一环。 从“房产税”到“房地产税” 不只是多一个字那么简单 说到“房地产税”,便不得不提到“房产税”。8月5日发布的这条消息曾一度让人以为这不过是对正在试行中的房产税的“扶正”。不过事实并非如此,看似一字之差,却可谓“相去甚远”。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就国内来看,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中国房地产税的收入占地方税收的 70%以上,而一些发达国家仅在 8%左右。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一种“包含”关系,换句话说,房产税是在房地产税的范畴之内。 目前,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有专家认为,不管二者有多大差别,征收都是对社会的进步,且似乎房地产税比房产税更有意义。比如,房地产税可能会打破房屋产权 70年的年限。当然,在这之前现行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尚需完善。 回顾曾经的房产税,虽然在2011年试点上海、重庆,但实际效果却未达到人们的预期。上海房产税试点,主要适用于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 60平方米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 0.6%;重庆房产税试点的主要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 2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 0.5%-1.2%之间。 从试点执行情况看,两地房产税试点大多以户型面积划分,并采取“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政策。房产税试点中的内容虽然只是未来“房地产税”这个综合概念中的一部分,但其在实施中体现出的一些问题,对未来房地产领域的整体税收改革也具有参考价值。 首先,对房价影响不大。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此前发布的报告,上海及重庆试点房产税的前3个月,两市住宅成交量分别下降46%和26%,比同类城市降幅高了10个—20个百分点,但成交均价并未出现明显下跌;第二年,两地成交量均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此后3年多,房产税试点对房价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其次,对地方政府财政税收贡献不大。重庆房产税试征税的金额年均为1亿元左右。以2011年为例,重庆市的居民住宅征收税款为1亿元,而该年的重庆市本级财政收入为2908.8亿元,房产税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0.03%;与重庆相比,上海市房产税的征收虽然在绝对值上要多,但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同样很小。根据《2014年上海预算草案报告》,2014年上海市预计征收房产税27.6亿元,只有土地出让收入的1.7%。 **后,涉及的人群有限。由于房产税试点不涉及存量住房,且上海试点中还有6条税收减免政策,这就使房产税试点没有对二手房交易产生巨大的冲击力。重庆则主要针对豪宅及别墅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对房屋的面积和价格也进行了极为严格的限制,这种几乎为豪宅“量身定做”的房产税征收方式后来被一些业内人士戏称为房地产界的“奢侈品税”。 房地产税的落地可以突破重重困难 房地产税计划在2017年落地,而在2016年底就需要出台方案,实际上还是稍显仓促。就目前的整体情况而言,房地产税的实施必须具备两大先决条件。 一是需要依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摸清全国的房产数量及具体分布情况。根据相关数据,再行确定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和相关税率。“两会”过后,住建部已经明确表态,将在6月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上述数据何时能够理清,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第二个条件是明确房地产税里“土地”部分的税如何征收。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已然包括开发商获取土地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年限内,已经一次性缴清所有的租金。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之一,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其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但事实上,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按照法理是无法向房屋所有权人征收“土地”税的。即使退一万步,强行“立法”容许征收,是否存在二次征收问题,也是应该慎重考虑的。因为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房地产税是重复征收的。70年出让金一次性缴清,然后每年还继续征税,两者本身就存在矛盾。所以一些开发商和学者建议,倘若征收房地产税,土地出让金便应免收,似乎这样才能起到真正意义上的降房价之目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房产税到房地产税,前者已经废弃,后者要真正落地不仅需要做大量铺垫性工作,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土地制度、税收制度的变革。房产能否统一信息、土地出让制度是否改变、土地产权如何明晰、出让金和税收如何平衡,都是看起来简单,落地起来还需要一些时日以及充分准备的事项。 另外,有业内人士认为,全国不同地方的楼市、政府税收、居民收入水平不同,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如何确定是一大难题。同时,是否设置“免征额”也同样是立法难点之一。有专家提出,中国的房地产税应在低端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免征税额,这样可以抑制投资投机性消费,也给广大普通百姓一颗“定心丸”。房地产税改革需要对拥有多套住房的高收入群体多收税,对中低收入群体免税乃至反哺。 与此同时,征税范围的难点还体现在防范征税“擦边球”上。此前在重庆,为了规避房产税,有人在独栋别墅间加盖附着物,绕过了“独栋”概念;还有开发商将一套单价远超房产税缴纳下限的大面积产权房分成“住房”和“车库”两个产权进行捆绑销售。 此前,按照上海房产税试点的计税方法,试点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目前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 70%计算评估价格,再按照税率计算缴纳。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房产评估价格如何确定却存在一定难度。有专家甚至表示,评估的房价是计税的重要依据,如何真正反映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对政府来说将是挑战。 房地产税箭在弦上 未来有望助力房地产市场 据了解,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 60%,建筑成本只占 40%。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形成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之一。如果将以往在房价当中一次性交纳的税费改成按年收取,那么改革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将有大幅度降低。 假如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目前售价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从理论上说,按3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即可盈利。今后,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渐向“保有”而征税,房产市场若干年后的情况很可能将接近于买房容易、养房难的情况。 如此一来,房地产税将征收多少?前不久,业内人士表示,国内征收房地产税是必然的,参照欧美国家及世界通行做法,他预测应在3 年内开征,并估算首套房的税率应该在0.5%—1%之间。按这笔账算,280亿平方米、均价1万的住宅,总值 280万亿,以0.5%的税率计算,一年税收是 1.4万亿。故价值100万的首套房,一年交5000元,每月缴420 元不到。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税率不会超过 3%,预计在2%以内。 欧美国家的房地产税已是相当成熟。在某合资银行工作的陈先生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模式可能会参照欧美模式,并结合当下的具体情况做些调整。一如个人所得税的开征,即便在当时有些难以接受,但如今人们已对此习以为常了。在美国购房的林女士告诉记者,美国每年上缴的房地产税都有所不同。这是因为,当地政府每年都会对房子进行评估,如果你的房子翻新了,那么价值也将增加,税费也将水涨船高。此外,她告诉记者,在美国,房地产税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税不会永远都是“纸上谈兵”。对正在寻求软着陆的房地产行业而言,虽然依靠政府政策、央行降准降息能够加强对市场的调控,但建立并完善房地产税的税收体系,才能将真正助推房地产行业的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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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有两种,属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标准房价计征,年税率为1.2%;属于出租的房产,以租收入计征,年税率为12%。城市房地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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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有两种,属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标准房价计征,年税率为1.2%;属于出租的房产,以租收入计征,年税率为12%。城市房地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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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房产税不断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在之前上海和重庆试点过程中,房产税的施行也备受大众的关注。那么房产税到底是什么呢?它和房地产税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房产税到底该如何计算?我们一起来看看。 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有何区别?房产税到底怎样计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而外国一些发达国家仅在8%左右。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大的区别在于: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产,而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通俗解释就是:一个财产税税种,两个财产主体。而房地产的财产主体有两个:房屋属于卖方人,而脚下的土地却属于国家,拿住宅来说,只有70年使用权,并没有实际拥有权。 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例子: 小赵有一幢私人房产原本价值为75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 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终应纳房产税=750000×(1-30%)×1.2%=6300元 居民房产税、农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算例子: 小肖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2008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8年应纳房产税额为元? 解析: 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 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 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 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房地产税开征后对楼市可能会产生哪些影响? 在房地产市场上,住房概念的产权房、商品房,需要有一个保有环节的税负来调整和优化各个方面的利益预期,使市场供需状态尽可能趋向于平衡、减少泡沫,特别是遏制那种肆无忌惮的炒作力量,这样来提高市场与产业的健康度,同时,也会提高我们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因为在保有环节有税收以后,市场上的真实需求会更多表现为中小户型,而更大比例的中小户型这种需求前景,一定会影响开发商们的通盘决策考虑而调节供给,结果就是在提**国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而且,这个税负也会激发原来的空置房有很多要转入租房市场或交易市场,在社会并无一分钱新投入的情况下,有效供给会增加不少,这当然都是资源配置的优化。从长期来看,此税虽然不能改变我国各中心区域(即还要不断扩大的建成区)的不动产(包括住房)均价是一个上扬曲线这个大模样,但是它会使这个上扬曲线的斜率不那么高,表现得不那么陡峭,即泡沫少些。这对于整个社会生活来说也是一种正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