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顶楼不一定会漏水。漏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顶层结构设计缺陷或者是施工防水不到位造成的。和楼房是不是多层没有任何关系。房顶设计,做成斜坡形排水设计,多层复合防水设计,另加顶棚遮阳遮雨设计等都能有效的防止顶楼渗水漏水。
全部3个回答 >现在新房顶楼漏水吗? 新房顶楼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
155****2397 | 2019-06-10 23:24:09-
136****3818 早期住宅的屋顶设计和施工比较简单,隔热、防水、承重效果都不是很好,现在商品房的屋顶隔热层在设计上比原来复杂很多,一般都能过关达标,尤其是由知名施工单位建造的工程都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并不排除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出现漏水问题的住宅大都是因此造成的。
现在发展商做屋顶隔热层用的材料尽管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时间久了,问题依然会暴露出来。例如,这些防水隔热材料的寿命一般在10年以内,超过10年,材料可能因老化、磨损而导致渗水、隔热效果减弱等问题出现。现在,很多发展商大都采用比较传统的隔热层施工方式,早期建造的住宅也采用这些传统做法,结果到今天就出了问题。所以,顶楼住宅迟早都可能面对弊端暴露的问题,就算发展商到时帮助维修也是一件工程量很大的事,这对顶楼住户多多少少都会有影响。所传统施工占主流
传统的防水、隔热材料和设计施工方式现在在房地产界依然被广泛地应用着,尽管有所改进,但并未有质的变化。"一位在广州做过不少住宅项目的工程人员告诉记者。向一些发展商问及原因,他们回答说,现在市场上的隔热、防水材料确实有不少花样,他们也试图尝试。但对一些新材料不是很放心,因为新材料大部分都未经过长时间使用的检验,并且曾经有发展商采用这样的新材料后还是未能避免顶楼弊端的出现,所以觉得采用传统施工方式比较稳妥放心。同时,为了增强屋顶的防水、隔热性能,发展商大多会选用质量好的建材,加厚防水层、隔热层、保护层,以尽可能降低漏水出现的几率,增强隔热效果,延长隔热层的有效年限。另一方面,新材料一般成本比较高,施工难度大,从耗费的人力、物力方面考虑,还是传统设计和施工方式经济实用。如曾经拿过鲁班奖的中国海外建筑,其在住宅屋顶设计和施工上依然是采用传统方式。 2019-06-10 23:24:29 -
142****1927 高层顶楼也是不一定会漏雨的。如果防水措施做的比较完整严密的话是不会漏水的,如果没有做好房漏水漏油的措施,即便是低层也是一样容易出现漏水漏雨的情况的。
所以我们在选购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了询问好观察好。这样居住起来才会更加方便放心一些。 2019-06-10 23:24:25 -
151****9642 应该先找物业,如果是普遍现象,找开发商。
5年防水质保期内找开发商,过了质保期,找物业问下能不能用公共维修基金,不行由楼上下分摊维修费用(因楼顶属公用)。
漏水分两个部分,上边装水的漏壶和下边接水用的计量壶,在计量壶中插有刻有标记的箭。箭上标有刻度。 2019-06-10 23:24:22 -
148****7759 赠送的屋顶露台漏雨导致房屋受损,张女士将物业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修复露台并赔偿损失。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张女士2000年5月购买了顺义区万科城市花园某房屋。2012年,该露台漏水导致张女士家中房屋损坏。张女士认为,物业应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对其进行维修及管理。为此,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修复露台并赔偿原告由此造成的损失。被告万科物业公司辩称,涉案房屋漏水是因露台造成,而该露台是原告专有部分并非公共部位,故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应由原告自行维修。
经法官查明,露台在空间位置上只能通过张某房屋进入。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露台处于毛坯状态,张女士的丈夫对露台进行了验收。原告入住后,对露台进行了改造。法院认为,原告已将露台视为私有空间并在实际上单独使用。在此情形下,原告对于露台的随时检修及预防损害的产生及扩大具有不可替代的便利性。而被告已无法对该露台行使物业管理权,亦无法进行实际检查及维护等工作。结合原告对涉案露台的控制与使用状态,将管理和维护的责任确认给原告更加适宜,据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相关案例]
1、开发商赠送的屋顶露台漏水维修费该有谁承担
案情:座落于徐汇区南宜花苑的某号顶楼业主张先生,在购房时获得了开发商赠送的顶楼屋顶露台的使用权,十年过去了房顶出席裂缝,拥有屋顶露台使用权的顶楼业主自家房屋开始渗水,屋内墙面起壳霉变。在多次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在报请小区业委会动用维修资金受阻后,将小区物业公司和小区业委会告上徐汇区人民法院。
十年前,顶楼业主张先生购买了小区顶楼住宅一套,房屋预售合同中写明:屋顶露台归顶楼业主使用,相关面积不在产权证中体现。2011年年中,张先生因屋顶渗水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物业公司接报后,立即与业委会取得联系,经讨论后提出了该房顶修理的费用分摊方案:由屋顶露台使用人承担一半维修费用,另一半由房顶的共用人共担,即由张先生支付现金承担一半费用,另一半由整幢房屋的维修资金支出。如果张先生同意的话,将方案公之于众,尽快征求整幢房屋业主的意见后尽快实施修理。但该方案遭到了张先生的强烈不满,双方多次协调未果,于是张先生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告上了徐汇区人民法院。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该屋顶既是张先生拥有独立使用权的晒台,也是整幢房屋的屋顶,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具有特定使用权的公共部位,这个部位维修费该由谁来承担。
作为原告的张先生认为,**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屋顶是建筑物的基本结构部分,屋顶作为建筑物的基本结构当然属于整幢房屋全体业主共有,而屋顶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仍然属于屋顶的一部分,对整个建筑物的结构和外观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因而应为业主的共有部分,既然是属于共有部分,不属于原告的专有部分,那么屋顶是自然损坏的,理所当然的需要动用维修资金。
作为被告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认为,《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开发商赠送的屋顶露台漏水这笔维修费谁付?建设部对此早有相关的规定:【1989年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5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改】第九条、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四)屋盖的修缮:1.不上人房盖,由修缮所及范围复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2.可上人屋盖(包括屋面和周边护拦),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复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复盖下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因此, 原告张先生长期独享使用开发商赠送的本属于整幢房屋全体共有共用部位的房顶作为露台,安装鱼缸,种植花草,安防健身设备等。据此,原告业主也应该比其他业主承担更多的责任,故认为,两被告提出的费用分担完全合法合理合情,这个方案也会被绝大多数业主认可,征求意见也会比较容易通过。
法院审理法官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耐心释法,细致工作,并劝说原告接受两被告提出的方案,以便使问题的以早日解决,否则,将会做出依法判决。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以原告接受被告提出的维修费分摊方案而终结。 2019-06-10 23:24:18 -
138****6708 事发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业主很无奈
交房后还没入住,整个小区就出现了墙皮剥落、楼顶渗水、墙体开裂的情况;甚至在保质期内,动用大修基金重修了外墙,而楼顶渗水的维修费却没了着落。
业主 还没入住就渗水
家住汉中城固的魏女士说,2010年她在位于西环一路附近的宽科名局小区购买了一套顶楼的新房。本来买一套新房是件欢喜事,但她却没有丝毫的幸福感。
魏女士说,他们小区共两栋8层高的楼,共有住户56户,她家就在顶层。2011年收房后,她便开始进行装修,而就在满心欢喜的准备装修时,却发现墙体总是莫名出现渗水的情况。
业主们相互一联系才知道,除了顶楼出现渗水情况外,有些住户家的墙体还出现了裂缝,尤其是两栋楼的外墙,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墙皮剥落、渗水情况。
这时,业主们才意识到,他们新小区的房屋质量,可能存在问题。
该小区业委会主任陈晓丽说,他们小区2011年春季交房,刚入住三年时间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开发商不愿意修,还是施工单位给了5万元。”陈晓丽说,无奈之下,2014年年底在房管局的协调下,他们用开发商当初在房管局留下的3万元押金,再动用了8万元大修基金,业主自筹2万元资金以及房管局垫付2万元,加上施工单位给的5万元,总共筹集了20万元,他们将小区所有外墙重新进行了修葺。
但问题还没完,由于楼顶质量问题,两栋楼8户居民家遭受着渗水苦恼。
房管局 “我们也是受害者”
“现在开发商联系不上,我们也是受害者。”城固县房管局一陈姓局长说,宽科名局小区的开发商是陕西咸阳宽科置业有限公司,当初小区建设时,占用了房管局的公房,小区建起后,开发商就赔付了城固县房管局多套房屋,“所以我们也是小区的业主,相当于我们也是受害者。”
“现在楼顶渗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开发商找不到,我们也没有办法。”陈局长说,小区交房三四年就出现这样的问题,明显是房屋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现在仍然处于保修期内,所以开发商有义务对小区进行维护。
质监站“验收时楼顶没渗水,肉眼也看不出来”
为何刚交房的小区就出现了墙皮剥落、楼顶渗水、墙体开裂的情况,当初如何通过的竣工验收?
城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位徐姓站长说:“验收时很多问题没有暴露出来,肉眼也看不出来。”
徐站长说,该小区建成后,外墙以及楼顶都是完好的,而楼顶渗水也是需要时间才能暴露出来,所以当交房一年后,这些问题显露后,他们才接到了业主投诉。但他们也没联系上开发商。
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明说,只有超过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的,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动用房屋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现在明显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不仅应该维修楼顶,还应将修复外墙的费用一并承担,而非动用大修基金。
徐站长说,由于房屋还在保修期内,他们正在通过咸阳房管部门以及省住建部门在联系开发商,让他们来负责小区维修。而华商记者也多次试图联系开发商——陕西咸阳宽科置业有限公司,却始终未联系到。
2019-06-10 23: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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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新房顶楼漏水答
直接找物业要求开发商维修好,还可以要求赔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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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是否会渗漏水与建筑的高度关系不大,正常情况下,所有建筑的屋面都不应该漏水。而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的保证率,顶层的住户肯定要承受屋面可能产生的渗漏水风险。假如建筑质量是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的,防水规范规定Ⅱ级防水屋面(高层建筑防水要求等级)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十五年,不是过了十五年就一定会漏,那过了二十年或二十五年会不会漏呢?何况现在的施工质量、防水材料品质还不能保证规范规定的那么久呢。这是我比较悲观的话,也是心里话。如果你有心里打算,渗漏水也不是无法解决的,渗漏水也不是经常发生的,什么事都有利有弊的,买顶楼也有独享空间等好处的。到时渗漏水问题实在无法解决,可以屋面上加盖一层金属瓦,也能解决问题。担心是必要的,是否一定会渗漏要碰运气了。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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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或是楼上或者隔壁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自己的房屋出现漏水,可根据法院审理的此类纠纷,概括而言,维权途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而定:一、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同时,维修漏水可能需要进入上一层住房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对相邻关系确定的基本原则,楼上业主应当为楼下业主维修漏水提供必要、适当的便利。二、漏水是因相邻房屋的原因所致,则可要求对应的楼上或者隔壁屋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一般而言,既可以选择主张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也可以选择自行修复漏水而主张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应注意的是,由于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漏水纠纷的原告负有证明存在漏水情况、因漏水遭受的实际损失、漏水的具体原因等事实的举证义务,所以需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漏水原因,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三、大楼顶层的住户,可能会出现屋顶漏水的问题。由于整栋大楼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属于部分业主专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屋顶漏水可根据规定使用物业的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大楼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则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总之,一旦发现房屋“漏水”,可依法依规维权;但从降低成本和邻里和睦等角度考虑,各方**好能积极协商、友好解决,尽量避免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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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住宅的屋顶设计和施工比较简单,隔热、防水、承重效果都不是很好,现在商品房的屋顶隔热层在设计上比原来复杂很多,一般都能过关达标,尤其是由知名施工单位建造的工程都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并不排除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出现漏水问题的住宅大都是因此造成的。现在发展商做屋顶隔热层用的材料尽管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时间久了,问题依然会暴露出来。例如,这些防水隔热材料的寿命一般在10年以内,超过10年,材料可能因老化、磨损而导致渗水、隔热效果减弱等问题出现。现在,很多发展商大都采用比较传统的隔热层施工方式,早期建造的住宅也采用这些传统做法,结果到今天就出了问题。所以,顶楼住宅迟早都可能面对弊端暴露的问题,就算发展商到时帮助维修也是一件工程量很大的事,这对顶楼住户多多少少都会有影响。所传统施工占主流传统的防水、隔热材料和设计施工方式现在在房地产界依然被广泛地应用着,尽管有所改进,但并未有质的变化。"一位在广州做过不少住宅项目的工程人员告诉记者。向一些发展商问及原因,他们回答说,现在市场上的隔热、防水材料确实有不少花样,他们也试图尝试。但对一些新材料不是很放心,因为新材料大部分都未经过长时间使用的检验,并且曾经有发展商采用这样的新材料后还是未能避免顶楼弊端的出现,所以觉得采用传统施工方式比较稳妥放心。同时,为了增强屋顶的防水、隔热性能,发展商大多会选用质量好的建材,加厚防水层、隔热层、保护层,以尽可能降低漏水出现的几率,增强隔热效果,延长隔热层的有效年限。另一方面,新材料一般成本比较高,施工难度大,从耗费的人力、物力方面考虑,还是传统设计和施工方式经济实用。如曾经拿过鲁班奖的中国海外建筑,其在住宅屋顶设计和施工上依然是采用传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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