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全部3个回答 > 二手房购房毁约会不会有违约金呢?
156****9530 | 2019-06-03 23:47:15-
142****8256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2019-06-03 23:48:40 -
157****3850 一、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违约行为:
1、出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以上的一、二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第三种情形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第四、第五种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但有时一、二、四、五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违约责任,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执行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证据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
二、二手房交易有哪些违约行为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2、 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有不履行的意思表示(明示的和默示的);应有履行的能力;违法的(即不属于正当权利的形式,如抗辩权)。 2019-06-03 23:48:23 -
151****5918 您好,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业主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2019-06-03 23: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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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023 一旦交易中出现对方违约的情形要及时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一是这些权利具有时效性,超过时效则不能再行使了,二是如果对方在违约的情形下仍然继续交易的话,会产生默认的效力,则我们的权利很可能将无法行使。 2019-06-03 2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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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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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如何应对卖家违约?1、提高定金,增加卖房人毁约成本。我国法律规定:定金金额只要在房产总价的20%以内便合法,购房者可以通过多付定金的方式增加卖方毁约成本,制约卖方毁约。比如:总价180万的房子,定金可以付到36万,如果购房者预先付20万的定金,那么卖方毁约就要退40万,对卖方来说,这个毁约成本便足够高。2、签约应规范。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使用由部门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尽量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各自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为违约情况提供法律依据。3、尽快办理过户,落实房产交易。购房者应该尽快办理资金,随之办理房产过户。如果过户周期过长,卖家就有可能为房子找到下家,买房毁约风险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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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订买卖合同后违约有三个步骤: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来向违约方主张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注意: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即对于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受到法律保护,非因法定缘由不可撤销,且在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都是正当权利,新安房产网提示在遭遇合同违约时,可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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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想要买的这个二手房,就要面临拆迁的话,那么可能面临的风险是暂时办不了过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项目开始的时候,拆迁片区内对于所有不动产的登记,转移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手续,都是暂停办理的。所以即便是买了这个房子,签订了买卖合同,办不了过户所有权也是不发生转移的,如果真的到了拆迁的时候,可能被拆迁人的认定就会有纠纷,补偿谁来拿也会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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