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收费没有不合法的,又不是诈骗,你愿意你就付钱,付了有些钱是不能退的,电商费类似服务费,你付钱就表示你接受了服务,一般是不退的,就像你吃了饭,付了饭钱,然后你要退,除非对方违法了,否则不可能了
全部3个回答 >购房收电商费违规吗?这有没有法律支撑的呢??
134****9404 | 2019-05-31 16:47:22-
144****5584 这个真还没有,还没有权利,这个应该是看他的金额多少吧,如果支付的少的话,那就算了,要是输了,送多的话就到物价局去咨询。 2019-05-31 16: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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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047 第1次听说,电商费这个款项,特别是买房时要收电商费,这是天方夜谭。似乎像玩笑。如果属实的话,你一定要谨慎。要么你遇到骗子了,要么就是遇到了诈骗。 2019-05-31 16: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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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858 能不能退要看开发商是否有资质了。 如果开发商具有 《预售许可证》,那么你交的钱就是定金,虽然没签合同,开发商也不给你退。反之,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那么其卖房行为是违法的,即便和开发商签了所谓的购房合同,也可以起诉开发商退你全部的钱。 2019-05-31 16: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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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以合同方式就更名费用作出约定1,开发商无义务配合原预购人和新购房者之间办理“更名”手续。依据法律规定,在原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商品房不能够办理转让手续,原预购人和新购房者之间如果要完成“更名”手续,则需要开发商配合解除原合同甚至撤销原合同备案,而这是商品房预购人和新购房者之间交易行为,开发商并无配合其完成交易的合同义务。2,开发商会产生相应费用支出。开发商在办理“更名”手续时类似于充当了中介机构的角色,会耗费相应的人力物力等成本支出;此外,根据不同地方主管部门规定,开发商在办理撤销备案登记重新申请备案登记时可能需要交纳相关的费用,如果这些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也不尽合理。3,开发商可能会放弃追究原预购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导致其预期利益损失。实践中“更名”的需要很可能是因为原预购人的原因不能够继续履行合同,需将购买的商品房转让,在此情况下本来开发商有权追究原预购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而通常开发商为配合原预购人和新购房者达成交易而放弃追究原预购人的违约责任,而新的购房者甚至有可能因此而低价受让原预购人的已付款项,这种背景下如果要求开发商无偿地进行“更名”手续,对开发商而言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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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没有接受委托人公证委托的情况下,职业顾问没有这个权利。首先这个合同不成立。若造成一方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起诉他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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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家属代签合同是否有效,应以被委托人是否拥有产权人委托书为依据,如果没有则无效。但你的情况,我分析应是走中介途径的。而对方无论是否有委托书,必然也是委托中介处理的,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中介为你考虑的问题。而你与对方再委托中介办理时肯定都有一条叙述:收取订金后如未能完成成交,则应有违约方承担双倍返还。建议你,通过中介追要订金及双倍违约金,如对方不允许,则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要求对方或双倍返还,或继续完成合约。则,无论对方选择何种方式,都对你有利。(起诉费用不高,值得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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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按理论上来说是有依据的,比如说你们在签合同的时候租客在住的,然后有一部分东西是租客要拿走的,剩下来的如果说业主同意给你那就是你的,如果不同意那就是交空房,如果租客走的时候把原本是你的冰箱或者空调拿走了,那么你不验房,就直接收房了,出了问题你找谁?因为这个时候房子已经是你的了,所以你找谁都没有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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