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讲自己的房产无偿的赠送给另一方,一般比较多的发生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当然也有其他关系人之间的赠与。那么房屋赠与需要走哪些手续呢?首先,双方应当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也就是常说的赠与书;其次,双方需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第三,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虽然目前《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要求“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规定已经废止,但办理公证可能降低以后产生纠纷的风险,因此还是鼓励办理公证。第四,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后,若房屋是过户给子女,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是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公民之间赠予关系的成立,以赠予物的交付为准。房屋赠予过户,如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未办理房屋赠予过户
全部5个回答 >房产赠与需要公证吗? 房产赠与是否可以不办公证
157****2060 | 2019-05-31 15:33:36-
138****2880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 2019-05-31 15:34:02 -
151****7662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讲自己的房产无偿的赠送给另一方,一般比较多的发生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当然也有其他关系人之间的赠与。
那么房屋赠与需要走哪些手续呢?首先,双方应当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也就是常说的赠与书;其次,双方需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第三,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虽然目前《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要求“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规定已经废止,但办理公证可能降低以后产生纠纷的风险,因此还是鼓励办理公证。
第四,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
**后,若房屋是过户给子女,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是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公民之间赠予关系的成立,以赠予物的交付为准。
房屋赠予过户,如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未办理房屋赠予过户 2019-05-31 15:33:57 -
153****3279 赠与房产需要费用:
1、营业税。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2、附加税。附加税是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3、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4、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5、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6、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元内、公证费:0.3%的房款。 2019-05-31 15:33:51 -
134****4805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与“死亡”相随的是“继承”。对于相当多的人来说,房产是一生中积累的**大财富,继承房产的基本法律知识,每个人都应有所了解。
房产继承会发生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即房产的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所以继承房产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房产所有权转移给谁?怎样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手续?
有的人会说,如果要继承的房产是集资房,或者小产权房,或者自建房等等,没有房产证,办不了产权转移登记(即过户),就继承不了吗?不是的,这类房产办不了过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司法途径确认房产继承权,这类房产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本文仅讨论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继承问题。
很多人都有一个固有的观念,即:继承房产办理过户,如果不打官司就只能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即使你现在咨询不动产登记机构,得到的答复也多半是告诉你先去办理继承权公证再申请过户,但是你以刨根问底的精神反问一句:是不是必须先去办理继承权公证? 不公证就不能过户吗?得到的答复又不一样了!
那么,应该如何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手续呢?
第一步 分清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
简单来讲就是,看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立下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当然就是按法定继承处理了。如果立有遗嘱,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是遗嘱继承。如果有多份遗嘱,要判断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为什么要先弄清楚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因为这决定了由谁来继承房产、承受房产的所有权。
适用遗嘱继承时,继承人是遗嘱中指定的、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亲属。
适用法定继承时,遗产是按顺序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的,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需要注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里面,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却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就是说,祖辈对孙辈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而孙辈对祖辈的遗产却没有法定继承权,那么,祖辈在遗嘱中指定将遗产交由孙辈继承,是否无效?非也。祖辈在遗嘱中是可以指定将遗产给予孙辈的,不过这在法律上不叫“继承”,叫“遗赠”,是赠与的一种形式。这与将遗产赠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如保姆、集体组织、公益机构等)性质是一样的。
在实际操作中,遗嘱继承与遗赠有重大区别。其中**重要的区别为是否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一定的意思表示,而且在过户时税负也不同。
如果是遗嘱继承,继承人没有表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是默认其接受继承的。如果是遗赠,受遗赠人没有在二个月内表示接受或放弃接受遗赠,是默认其放弃接受遗赠的。所以注意了,如果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立遗嘱将遗产隔代传承,孙辈一定要在二个月内表示是否接受遗赠(二个月的起算时间视个案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没有表示,将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遗产会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2019-05-31 15:33:47 -
146****4840 1.夫妻房产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适用条件
本条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下同)旨在解决夫妻房产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而非法定撤销权引起的纠纷,故本条解释应排除法定撤销权的适用。适用本条解释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也是设立赠与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行使任意撤销权必须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尚未有效成立,就不存在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基础。(2)赠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尚未进行过户登记,赠与人仍是赠与房产的所有人。办理赠与房产过户登记是物权公示的法定程序,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登记后赠与房产的产权即已变更为受赠人,不再受本条解释调整。(3)赠与人行使的是夫妻房产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而非法定撤销权,不包括因动产赠与合同、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引起的纠纷。任意撤销权只能在物权转让前或者公证前行使。
2.夫妻房产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适用方法
(一)正确区分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一是两者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条件是赠与房产的产权未发生转移,不适用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对法定撤销权作了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只要具备前述三项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证明,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二是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后果是,生效的赠与合同从此失去效力,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物的所有权不变,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也随之消灭。由于行使法定撤销权前,赠与物的权利往往已经发生转移,此时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二)正确把握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标准根据对本条解释的上述理解,夫妻一方就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约定行使任意撤销权,受赠人请求继续履行时,如果赠与房产既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亦未进行公证,对受赠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赠与房产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或者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已办理公证手续的,对受赠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正确把握交付与登记的关系一要分清赠与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动产的赠与以交付为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只要交付了标的物,就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赠与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交付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二要分清占有与物权转移的区别。占有对物权具有重要意义,受赠人依约占有动产的,一般可以认定其为该动产所有权人。赠与不动产则不同,即使一方实际占有另一方的不动产,如果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产权也未发生转移,除非经过公证,赠与人依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由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一方的财产往往只是名分的不同,实际上大都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对夫妻之间赠与城市房产而言,其应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在赠与房产转让过程中,存在着未办理过户登记即已交付的情况,对此,不能认定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仍可以撤销赠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房产所有权才合法转移给受赠人,同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也归于消灭。(以上观点摘自《**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11月版,第110~112页)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一方请求法院撤销应如何处理?目前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认为应当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双方有拘束力,不必非要去办理房产加名登记,否则会架空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已经给出答案,但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情形,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能否撤销的问题,目前仍然存在争议。由于现行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有的观点认为,既然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双方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夫妻之间关于赠与房产的约定,不涉及第三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履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不是必要条件,赠与一方请求撤销赠与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在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将一方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时,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有的法院就认为这种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判令继续履行有关的赠与协议;如果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合同法上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约定处理?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现行婚姻法中缺乏相应的规定。 2019-05-31 15:33:43
-
答
-
答
是需要公证的,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父亲赠与儿子房屋的手续办理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2、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3、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评估额的1.5%; (2)交易费:6元/平米; (3)登记费:80元; (4)评估费:评估额的0.5%; (5)公证费:评估额的2%。 4、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并不是房产过户都要办理公证的,比如普通商品房买卖进行房产过户时就不用公证,而且二手房交易过户也不需要公证。但是如果你想要让房屋变成更加确定是自己的,那么你就可以去办理房屋公证。1、买卖手续,业主分别办理资质审核和房屋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签约,并且办理房屋买卖缴税过户手续;2、赠与手续,直系亲属间赠与办理赠与手续需要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去办理直系亲属赠与缴税过户手续。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费用二、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费用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有如下几种计算的方法:(1)如果受赠者日后没有出售该房屋的想法和行为的话,小编建议在处理该房产过户的时候,可以走分家析产的程序道路。详细解答就是家人签写一份分家协议书并且一致同意该房产直接划分到受赠者名下。如此则只需要缴纳交易手续费,费用是6元/平方和80元的工本费。(2)若是以上情况,出售者后来又改变了主要试图出售该房屋并且进行了相关行为,则还需要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3)缴纳测绘费:测绘费现在定价均为1.36元/平方左右。(4)缴纳评估费:评估费现在的定价也是均为占总房价的0.5%左右,允许有评估额有波动的情况。(5)缴纳契税评估费:房屋面积在90平米内且为首次过户则只需要缴纳总房价的1%的税费;面积在90平米到144平米之内的且首次过户缴纳1.5%的税费;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就需要缴纳3%的税费了。(6)缴纳个人所得税:占总房价的1%。(7)缴纳工本费:80元。以上就是关于直系亲属房屋过户是否需要公证以及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费用的介绍了,二手房房产过户一般可以通过买卖、赠与、转让、继承几种方式,一般过户方式的选择要看自己的实际情况,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费用要根据过户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无偿赠与房产手续怎么办理(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免交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契税(3%-5%之间)、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不予减免。(4)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二、无偿赠与房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2、房产所有权证。3、《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材料必须向税务局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应提交以下材料:1、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4、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赠与公证系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即赠与人的单方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将本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当您需要将您的财产(例如房产)无偿赠与给他人时,有关单位(例如国土与资源管理局)可能会要求您办理该公证。例如:房产赠与公证、车辆赠与公证等。赠与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赠与行为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做出,二人同为赠与人。因赠与可以限定是否只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在家庭财产处分中也常见应用于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情形。此项业务一般为自然人申请。一、所需材料1、赠与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赠与人系夫妻则提供结婚证,赠与人系单身则提供未婚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3、赠与的财产权属证明(产权证等);4、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5、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公司力利机构通过赠与行为的决定;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其他提醒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可能会影响到税收的减免或计算,请提前与税务部门联系。三、可受理的公证处行为地。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