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贷款时,**款需要您自行支付,尾款部分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若是招行个人住房贷款:1、“首套房”**比例**低3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二套房”的**比例**低4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全部3个回答 >帮人做0**购房可靠吗?会有网友了解吗?
158****5313 | 2019-05-27 18:08:00-
142****3352 骗人的,客户**三成经开发商,再压上房产证去银行贷款。
开发商拿出贷款的一部分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帮你还月供二十年。
为了保证基金公司会还,会有一家外面来的保险公司担保,你每年交一点保险费给保险公司。
注意,假的基金公司跟所谓的保险公司一跑,你上哪要找他们去?
你买房的时候,可是付出了比别人高得多的房价。你的房产压在银行,银行是要向你收月供的哦。到时候你不起,那只能房子被拍卖。 2019-05-27 18:08:37 -
133****9914 0**并不是不给**,只是暂时不给,但会有一个期限要求将**款补齐。 2019-05-27 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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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136 零**只是一种营销方式,比如正常**30万,做到零**,那**30万是分1-2年还清的,很不划算的,会多产生利息,如果开发商**款免息的话!你前两年压力还是比较大!慎重考虑。 2019-05-27 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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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0**购房可靠吗答
一、“零**”的真相所谓“零**”,指的是购房者在购房时**款由开发商或者担保中介机构代购房者付款,每月按照购房者与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的协议定期免息或低息偿还**款。但是购房总额除**款外,其余剩余的房款还是依旧购房者与银行按揭申请贷款,每月按时还款。那么,购房者就会面临**、月供、交房时所交税款等各方面的资金压力冲击。二“零**”买房的风险1、违背购房政策,无法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开发商采用“零**”的营销手段,违背了国务院规定首套住房贷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住房贷款**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要求。同时,由于购房者实际上没有交付**款,是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同时银行发放贷款,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2、法律风险一如果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已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或是外地购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与开发商签订“零**”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效的尴尬境界,其按期偿还给开发商或者中介的**,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3、法律风险二由于实际上的“零**”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可能存在法律争议,当事方甚至因此可能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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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顾客所索要不同的凭证,这要根据目的而分,有的人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这时他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他不能报销,因为收据不能做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而有些人只是为证明他收了或付了某些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开票就要交税,开收据不用交税,索要发票要比索要收据的价格要高,所以这时这些人就索要收据而不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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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时,做合同中约定的房款利率是否有效。 1、一个协议;你们的约定在这个房屋买卖合同里面,而主要的执行内容都无效,那么整个合同当然无效,但是你们有约定的可以商榷或按原额返还,或按银行利率返还。 2、两个协议;除非这个行为是有其他约定的形式,如果符合借贷行为的,则根据民间借贷的规范执行(协议、合同规范化,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4倍)。 你们这个情况是比较复杂的,而借贷行为绑定了(或内容涉及到了)房屋买卖行为其执行效力不完全有效。还有另外协议的应该拿协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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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与购房合同的区别1、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2、购房合同更加详细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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