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全部3个回答 >交房必须有大产权证吗?交房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136****5486 | 2019-05-24 13:18:07-
156****2846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下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买受人还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1)《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2)《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留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特别提示:上海市住宅交付时还应根据约定提供《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非住宅交付应根据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019-05-24 13:18:54 -
134****6456 收房验房全攻略
一.通知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注意事项:
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开发商会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业主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二.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收楼要验哪些内容?
——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购房面积
从房屋交接的实践来看,由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不甚了解,多数购房者只注重对房屋结构、装修质量的验收,而忽视对房屋面积的核实。实际上,房屋面积的大小不仅影响到**终产权,而且涉及房价,对购房者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核查所购房屋的销售面积也是房屋验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应该依据建设部**新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对购房面积进行计算。 2019-05-24 13:18:32 -
154****9765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2019-05-24 13: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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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我要A家家居网专业人员分析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quot;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交房手续有哪些?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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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房交房税费有: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证照印花税:5元/本。5、工本费:10元/本。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4.停车管理费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2.装修管理费3.垃圾消纳费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五、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1.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2.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3.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4.物业费: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交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5.北方城市取暖费: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6.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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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1、 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2.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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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一件大事,故而对每一个家庭来说买房时都需要慎之又慎。在买房签合同时多留一个心眼是必须的,那么还有哪些是必须写在合同里面的呢?下面是一些购房人士的买房经验,对您买房置业也许会有帮助。签合同时,一定要在备注里面添加上去的八项规定: 1、贷款万一没有到位,合同作废,返还订金。 这点非常重要,任何买房合约,都要坚决加上这条的。这样做的好处,明里是为了防止自己没有贷到款而违反合同,暗里是为了自己铺垫好后路。假如自己突然不想买了,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来让自己贷款不到,这样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解除合约。 2、递件时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时扣除应扣费用后再交付。 这样是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说对方的银行按揭没有交**后几个月啊,没有迁户口的扣费啊等等。始终还有些钱在口袋里面,自己的底气是要更足一点。 3、卖家在交房之前把户口迁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之一 户口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买这个房子不就是为了安家落户嘛。 4、按揭公司可由买方自由选择 这点是血的教训啊,千万不能找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有的购房者找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给砍了一半的钱。要知道中介和按揭之间是对半分账的,而且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一般人比较黑,据行内人介绍,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中介和按揭是五五分帐的,等于中介又骗了你几千元。如果自己单独去找 按揭公司办,无论贷款多少,都能省下一部分钱。 5、首期可选银行托管,买家自由选择 这点是为了自己资金保障,如果在势头不对的时候,为自己的十多万,几十万找个安全的地方放着。 6、房款包括所有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这点是稳妥起见,为自己做的保障。遇到耍赖的房东和中介,就能保障自己的权利了。 7、递件之后马上交首期,首期后立刻交楼 对于房子空着的房东,要加上这点。这样能够保证自己尽快搬进房子。后面的手续无论多长,都没关系了。特别是对于转按揭的卖家,反正银行要放款给他的不多了,收到首期就交房,也是很容易理解的。 8、递件完毕交中介费25%,过户完毕交中介费25%,交房完毕交剩下的50%中介费 要是遇上不好的中介,就只有靠这个条款保障自己的利益了。要不有些烂中介,你一签合同的时候就叫你交全款,收钱之后爱理不理,到时你哭都来不及。 买房是大事,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加上以上八条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防止出现纠纷和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