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二,购买期房存在的风险有:1,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2,开发商容易延期交房3,房屋质量问题4,小区基础设施房屋配套设施不齐全运转不正常。5,承诺的规划与事实不一致。三、期房的规避风险:1,认真仔细的审核开发商的开发五证是否齐全;2,找开发企业信誉度高的项目购买;3,拒绝签署一系列不正规的协议或合同。
全部4个回答 >期房一次性付款不签合同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152****1835 | 2019-05-24 09:16:53-
133****8406 这要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规定,当前商品房买卖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及其他付款方式。其中一次性付款是指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付清全部的房价款。对于支付房款时间,法律并没有作强制性规定,一般由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
2019-05-24 09:17:29 -
142****9451 期房一次性付款是签合同的时候一次性付清还是交楼的时候一次性付清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2019-05-24 09:17:22 -
141****5842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这样你大概就明白了,开发商证件不全没办法在土地局、规划局,建设局等等备案,所以就不会有房管局下发的统一制式合同,也就是你说的备案合同。所以期房有风险购买需谨慎!
2019-05-24 0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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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应该是预售证还没办理下来,如果你真的不放心,只能向开发商要求退回部分房款,先按照按揭的30%的**款的方式交钱,等预售证办理下来签合同时再把剩余的房款补齐为好,总之,在预售证没有办下来之前所交的任何钱都是在法律意义上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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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制度.下面是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也就是说,只要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是可以进行预售的。所以建议你首先查看一下开发商的售房证件。而且按照上列规定,对于“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因此,开发商要求你支付全款的90%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践中大部分都是这样操作的。不过你还是可以和开发商协商一下,商定一个房款支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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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2.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3. 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后,购房者交齐**款或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当天就可以跟开发商网签购房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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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是房产证和土地证,木有这个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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