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不是专家,仅仅谈谈自己的看法。房地产的两要素就是房与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具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由全民所有)。国家规定: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作为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期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期限,40年的产权问题应该是商业用地出让10年后方进行开发,此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仅余40年。《物权法》的出台,解决的**大问题就是承认私人财产与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明确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由于解放后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土地的使用多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改革开放后出让制度方逐步完善。目前的土地出让体系是借鉴了港英政府的地租理论,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作为基础生产资料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实施土地出让制度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先例可以参考。不过《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详细的法律还未出台,但可以明确的是,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从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权,可以预计的是,土地到期后补交的出让金也不会太高,因此我认为你不用担心,该房子完全可以购买。
全部4个回答 >商住两用的房子产权40年划算吗?是否值得购买?
147****2514 | 2019-05-24 07:58:23-
142****4445 首先声明我不是专家,仅仅谈谈自己的看法。
房地产的两要素就是房与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具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由全民所有)。
国家规定: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作为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期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期限,40年的产权问题应该是商业用地出让10年后方进行开发,此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仅余40年。
《物权法》的出台,解决的**大问题就是承认私人财产与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明确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积累财富。
由于解放后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土地的使用多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改革开放后出让制度方逐步完善。目前的土地出让体系是借鉴了港英政府的地租理论,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作为基础生产资料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实施土地出让制度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先例可以参考。
不过《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详细的法律还未出台,但可以明确的是,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从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权,可以预计的是,土地到期后补交的出让金也不会太高,因此我认为你不用担心,该房子完全可以购买。 2019-05-24 07:59:37 -
144****0884 房地产的两要素就是房与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具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由全民所有)。国家规定: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作为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期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期限,40年的产权问题应该是商业用地出让10年后方进行开发,此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仅余40年。
《物权法》的出台,解决的**大问题就是承认私人财产与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明确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由于解放后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土地的使用多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改革开放后出让制度方逐步完善。目前的土地出让体系是借鉴了港英政府的地租理论,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作为基础生产资料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实施土地出让制度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先例可以参考。
不过《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详细的法律还未出台,但可以明确的是,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从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权,可以预计的是,土地到期后补交的出让金也不会太高,因此我认为你不用担心,该房子完全可以购买。 2019-05-24 07:59:31 -
138****6530 什么是商住两用房?
商住两用的房子,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办公,项目有商业部分,或者是商业裙楼,或者是有部分单位按照写字间销售。它有别于传统住宅仅仅用于居住,它是soho住宅观念的一种延伸,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尤其是网络功能的发达,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各种功能的配备逐渐让我们看到了它的优势。
商住两用房有哪些优势?
商住两用房优点一:不限购
商住两用房**大优势就是不限购,无论是北京限购还是通州**严限购令,都没有限购商住两用房,而且商住两用房不算首套房!
商住两用房优点二:面积小
商住两用的小公寓一般面积较小,大部分是40㎡~70㎡左右,非常适合年轻人居住,或者投资。
商住两用房优点三:可商可居
商住两用楼盘可以由于其独特的定位和户型,可以自己居住也可以经商,也非常适合办公成本要求较低的企业。
商住两用房优点四:灵动性强
因为商住两用公寓的独特的区域位置,基本处于金融、城市综合体内,再加上户型小巧,投资性强,所以对于业主来说非常灵活,可以对外出租,出售也非常方便。
商住两用房缺点总结
商住两用房缺点一:商住两用房一般不能落户
商住两用房一般无法迁入户口,这意味着即使周边区域内有较好的教育资源,子女因户口不能迁入也无法就近入学。这无形中造成了业主生活、学习上的不便。
商住两用房缺点二:“商住两用”房生活成本高
商住两用房的水、电和物业费用的都是商用标准,远高于住宅项目,各种税费等也要高于普通住宅。也就是表示购房者要承受较高的生活成本。
商住两用房缺点三:商住两用房安全问题也值得担忧
商住两用房将商和住混杂在一起,名为既可“商”也可“住”,实则给双方都带来了很多麻烦。在某业主论坛上,许多业主发的帖子反映商户严重扰民,有的反映商户晚上营业时间结束太晚等
商住两用房缺点四:商住两用房产权短
商住两用房的产权一般只有40年或50年,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不能自动续期。所以相对于普通住宅,商住两用房的隐性成本其实很高。
商住两用房缺点五:商住两用房税费高,出手成本高
“商住两用”项目目前还无法按照住宅的标准缴纳契税,这样的房子在转手的过程中,相关费用按照商用来计算,其转让契税为4%,而普通住宅转让契税为2%(不超过144平方米)。同时,商用转让还要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所以以投资角度看,投资人出手将承担巨大的出售成本,而这些也使买方选择难度加大。
商住两用房缺点六:商住两用房贷款受限
商住两用房不限购,也不受房贷限制,不过这种房子不能享受普通商品住宅的税费优惠。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高一些,50%左右,远高于首套普通住宅的30%,贷款利率为普通住宅的1.1倍,且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9-05-24 07:59:27 -
142****8059 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日常我们所说的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呢?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一个是土地使用权。我们一般所说的40年产权其实是指建筑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这里所说的4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高年限。
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购房者购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 2019-05-24 07: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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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两用房产对比住宅使用地差异在于土地使用年限商住的只用50年! 住宅的70年! 税费的话商住楼的契税是3个点 住宅楼1.5个点 其余差距不大!另: 银行办理贷款时:住宅楼首套可贷款70% 商住两用只能贷款50%若一手开发土地为商业用地:所购商住楼可能无法落户!且水电费用可能以商用收费!建议你咨询清楚后再购买!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相关单位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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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你说的商住房,就是综合用地的50年产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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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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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我不是专家,仅仅谈谈自己的看法。房地产的两要素就是房与地,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时具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由全民所有)。国家规定: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作为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期限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期限,40年的产权问题应该是商业用地出让10年后方进行开发,此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仅余40年。《物权法》的出台,解决的**大问题就是承认私人财产与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明确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由于解放后城市土地收归国有,土地的使用多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改革开放后出让制度方逐步完善。目前的土地出让体系是借鉴了港英政府的地租理论,将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作为基础生产资料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实施土地出让制度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先例可以参考。不过《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详细的法律还未出台,但可以明确的是,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从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人民的基本居住权,可以预计的是,土地到期后补交的出让金也不会太高,因此我认为你不用担心,该房子完全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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