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产权手续是谁的名字,之后到房管部门查查是否有档案(没办证的话应有有备案登记),把握不住的话找房管部门咨询看看该楼房手续是否能过户等即可!若开发商给换上合同、发票名字也行,注意在没找房管部门咨询确定前不要签订任何合同和交房款~
全部4个回答 >买的期房不交房可以退吗?有没有什么风险呢?
154****9195 | 2019-05-24 00:00:03-
132****1991 6种情况买房也能退 :
一、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四、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六、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2019-05-24 00:00:30 -
148****8504 一、购房者购买期房后因个人原因选择退房,需要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开发商相关的利息等损失。
二、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和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容易造成买卖合同无法正常依照约定履行,并**终导致购房者退房的事情时有发生。以下情况购房者有权利退房:
(1)延迟交房三个月以上。
(2)开发商证照不全。这种情况合同自始无效。
(3)开发商任意改变合同约定的设计。
(4)无法获得贷款。
(5)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6)房屋面积实际误差超过3%。
(6)开发商不能出示《竣工备案表》,或者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7)签约后开发商把标的房屋另售他人或擅自抵押。 2019-05-24 00:00:25 -
141****5864 可以退!依据你们当时签署的合同要求,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即可!建议在当地咨询专业律师操作,由你的代理律师出面去全权办理,会把你的违约责任降到**低!
2019-05-24 00:00:20
-
答
-
答
期房交易市场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某些房地产商没有开发资格,却以集资联建的名义进行变相开发,在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条件下,违规进行商品房预售,仅凭一纸合同进行房屋交易,而这种合同事实上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买卖集资联建期房投资少、利润高,且无须交纳有关的税费,吸引众多炒房者入市逐利。炒房者在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倒卖,使**后购房者的风险逐渐加大。由于房屋产权转移以变更登记为必要条件,若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后购房者将蒙受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三是由于部分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不了解房地产交易相关法律知识,可能出现手续不全、签订的购房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加之没有对房源的真实性和可交易性、房屋出让人的身份等予以核实,甚至为了多赚取中介费鼓动炒房者违规炒房,进一步放大了购房者的风险。 为有效防范风险,群众在购房时要着重了解所欲购买期房是否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所欲购买期房是否存在合同纠纷或存在抵押按揭,房屋出让人的身份是否属实等情况。此外,签订房屋交易合同之前,**好先熟悉房地产交易基本知识或咨询专业人员,交易完成后要收好房屋交易合同和相关的付款凭证;如果是多次转手的期房,在与出让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后,还应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避免房地产开发商以不知情为由不承认房屋交易合同效力。
全部4个回答 > -
答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1、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2、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从实践上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在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因为购房者对开发商存有欺诈的故意与欺诈事实的举证比较困难。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章认可。(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开发商在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和设计单位同意变更设计的情况下,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告知变更设计规划的事实。如果变更设计规划影响到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的,购房者是有退房的权利的。开发商此时应当向购房者返还购房款,并且支付利息。(5)无法得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一般的情况下,都在购房合同中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有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购房者未能取得银行商业贷款,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即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也应当将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予以返还。(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对此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项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a)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如果开发商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但在实践中,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很少会去选择退房,此时选择开发商承担法定赔偿责任会对购房者更有利,更何况是在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时期。(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但在外地房地产市场,开发商承建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时有发生。若出现上述情况,开发商是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的,亦无法按约定的交房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9)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经济损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也会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或房内噪声大,影响购房者身体健康和居住的情况等。来源承德律师网页链接(10)开发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又将房子抵押给他人,或直接将房屋又出售给第三人,购房者在查明情况属实后,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以及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卖。银行通常规定贷款未满一年的要付违约金,满一年的不用付。你可用买房人付的**款去银行提前还贷,办理解押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一、首先二手房交易以房产证为准,有了房产证才可以上市交易。目前该房产未拿到产权证,因此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您想与卖方办理合同更名,可以让房主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您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得到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二、如果有出售条件,是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首先是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目前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办理转按揭手续。一般是是房主自筹资金还清贷款,取出产证;也有的是客户以定金形式支付部分现金给卖方,以帮其取回房产证,这取决于客户对卖方及所委托的中介公司的信任程度,而这种方式对买方来说存在风险,一般不会被接受。三、虽然管理部门规定二手房交易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具体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银行方面。据目前所知,只有建设银行可以办理按揭转让。同时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二手房转按揭业务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五证齐全的房屋是可以受到保障的。查询五证是否齐全的具体方法:第一,我们可以在官网上查询。有些城市已经开通了查询了五证的网站,购房者可以登录当地的网站查询开发商的五证。可以登录“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看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房产项目。第二,我们还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如果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时不出示,购房者可以要求其出示,开发企业有明示义务,作为消费者有知情权,也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第三,我们可以去银行询问一下关于“五证”的问题。不明就里的购房者有必要在掏钱之前向银行咨询一下。一个项目从置地、审批到开工等一系列环节中,银行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放贷的时候,对项目和开发商的审查还是比较严格的。如果项目有问题,银行这一关就过不去,所以奉劝广大的购房者,如果实在是心里没底,就跑一趟银行。买房时为保证个人合法权益一定要让房地产开发商与销售商提供“五证两书”的原件。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管局颁发。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全部5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