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分离办理时,携带孩子一起,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A:有房产 携带材料: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小朋友户口本、小朋友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注:若非产权人携带孩子办理,还需要携带结婚证等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证件。 B:无房产 携带材料: 户口本(并复印一张带有孩子身份号码的一页)、租赁合同(做备案登记)
全部3个回答 >买的期房没产证可以办人户分离吗?需要什么流程?
134****6971 | 2019-05-23 18:20:53-
139****0318 “人户分离”,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须遵循“三原则”:一是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二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三是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二者一定要一致,否则,就称之为“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的原因
造成人户分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农民进城购房不迁移户口造成人户分离。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有些先富起来的农民有条件在城镇购置房产,他们基本上把城区作为常住地。因农村生育指标、批宅基地等有利因素的存在,他们不愿将户口迁入城镇而造成人户分离。
2、工作调动不迁移户口造成人户分离。从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现场登记情况看,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的,是比较典型的人户分离现象。 2019-05-23 18:23:13 -
136****7166 户口要求的属地管理原则,即人在哪里住户口在哪里,如果人户分离的,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将户口迁到居住地。
2019-05-23 18:23:02 -
132****3714 人户分离是指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一个地址上吧,我看今年好几个区公办幼升小都采取几个试点的街道幼升小报名的方针是在地段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采取优先考虑居住地和户口地一致的小朋友.且逐步尝试居住地就近入学的方针. 2019-05-23 18: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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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081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2019-05-23 18:22:52 -
138****4176 对所谓“人户分离”称谓的看法:
按照上述概念的界定,当今属于人户分离的人员简直是太多了,比如刚刚毕业分配工作的大学生、虽然户口在某单位,但居住经常是租住性的,形成了被动型的“人户分离”。按照现行的制度规定,此类人群若在工作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购买或分配到住房,以后的子女教育等等牵涉到户籍的事情就都会出现很大问题。
然而,由于住房制度改革,相对之前分配住房的制度而言,对于当代年轻人的这种户籍管理制度,其本质上是有失公平的,如毕业后3~5年结婚生子,其子女落户就成了问题,之后的教育等等,会对年轻人造成极大的精神负担。可以说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住房分配年代诞生的,在当时有其合理性,但随着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相应的户籍管理制度却没有跟上,形成了一大批被动“人户分离”人员,从而也造成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更深层次而言,当今房地产业的辉煌,造就了形形色色的房奴,其很重要的原因除了居住需求之外,当今的户籍管理制度,也是催生人们“奋不顾身”成为房奴的原动力,因为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你的户籍就永远就是“人户分离”状态,相应的子女落户、教育就形成了很大的社会问题,要么缴纳高额择校费,要么沦落为社会边缘人,享受不了本该拥有的教育权(因为作为纳税人,每年缴纳的税金一份都不少,而在教育权上,却被不合理的制度剥夺了)。
另外,管理方面的漏洞也较多,诸如公务员刚毕业就可以分配到近乎成本价的大面积住房,从而绕开了“人户分离”的状态;诸如房价高企,要想有一片安身立足之地就必须选择成为房奴,进而逐渐摆脱“人户分离”之状态;诸如国家暂时还得依靠支柱性产业来拉动GDP发展,从而无暇顾及这一“夹心层”的生存状态,凡此种种,正是现行社会正在经历或将要经历的一种无奈,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正是对此种现象的一种正解,而并非有些学者所扬言的那种“物质欲过剩
2019-05-23 1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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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须遵循“三原则”:一是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二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三是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二者一定要一致,否则,就称之为“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的情况在当今现实中比比皆是,没有什么影响,但需要明确知道你的户籍登记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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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项权证和办理产权证没有必然的联系。2、他项权证只是作为银行享有该套房屋贷款部分所有权的一种证明而已。3、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证,不需要还完所有的贷款,没有还清贷款的时候去办理产权证,那么产权证上会有一个抵押权章,还有一个他项权证是给银行的,等你贷款全部还清后,凭银行的他项权证办理注销抵押的程序,产权证上的抵押章也会同时注销掉。房屋他项权利证的作用如下: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 他项权利专指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对房屋拥有的某种特定权利,主要是典权和抵押权。 他项权利的基础是房屋所有权人和他项权利人的合意行为,但由于他项权利内容中包含着直接支配房屋的物权性质因而他项权利的设定须经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 房房管理机关在审核同意后颁发《房屋他项权利证》,交由他项权利人收执。证内除说明房屋的状态外,着重载明他项权利的内容、期限、当事人的姓名等情况。他项权利人据此行使他项权利,可以对抗他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的任何非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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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看你当时购房的时候,当地是否已经开始执行网签了,而且你可以查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当地房管部门的备案专用章,只有经过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才是国家认可的,也才受国家的保护,以后也才能在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至于说限购政策,只要你之前的购房已经在房管部门备案了,那就代表你已经拥有法律意义上的房子,执行限购令的时候,就会统计到你所有房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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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发生物权变动的,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你买了房子之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房子还是不属于你,你只是对卖方享有债权,即要求卖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权利;其次,没有办理房产证,那么房屋还是登记在卖方名下,卖方可以将房子出卖给其他人,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房屋就属于他人的,他人可以要求你搬离房屋,并交还房屋,而你只能向卖方要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后,如果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那么需要看是什么原因,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那么非本村村民是不能购买的,如果是本村村民,那么可以购买,但建议变更宅基地使用权人,变更不了的,购买房屋应经村集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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