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提供的资料中有一项就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没有房产证需提供能证明那房子是死者的证明材料。
全部3个回答 >农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算是遗产吗?
145****8274 | 2019-05-23 17:56:24-
156****7061 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根据你上面说的
一,这个是遗产
二,可能要几个子女同时分配 2019-05-23 17:5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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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603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1、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2、老人的遗产,是继承人的共同财产。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2019-05-23 17: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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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 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口,因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然需要有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 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上述内容纷繁复杂,仍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详细分析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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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没有发现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决定谁家使用宅基地使用房子吗?这种房子国家不赋予所有权概念,谁给办理房产证,就是亵渎法律尊严,是对全国人民的严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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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为不动产 不动产的确权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房产证登记为准。父母子孙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的话 应认定为共有 女儿继承的话只能继承父母的份额 看你这个问题的说法是不是还牵扯到宅基地的问题 所以具体情况不明 只能说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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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无法对产权进行分割,只能是对使用权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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