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写土地使用年限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买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间说的“小产权房”,集体性质的房屋是没有年限,也不能过户的,这个可以看证书上面是否有写集体两个字,如果没有就可以否定是集体性质房屋的可能性;二是买的房子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土地是划拨的,单位集资房之类的都是划拨的,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没有标注使用年限,那就可以肯定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也是不能过户的,过户的话必须要补交地价,补交地价的时候就会给个年限,年限从补交地价算起,如果是住宅就是七十年,这个手续叫补办出让,划拨土地办完这个手续才能过户。
全部5个回答 >房子的产权年限是指房产证上的吗?刚拿到房产证,上面的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啊?
132****0681 | 2019-05-23 16:36:41-
148****4530 一般土地证上才会写土地使用权年限。但是近年很多城市把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了。所以原房主的房产证上不会有。
1.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有使用权。所谓开发商买地,实际是买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年限与土地性质有关。一般常见的有居住用地(**高70年)、商业用地(40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很多人觉得会有补偿,土地到期了房子还是自己的。。。很遗憾,依照法律明显是没有的。。。
4.同时根据《物权法》居住用地期满后“自动延续”(记住没有说免费),所以到期后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就是再跟国家买使用权。如果不是居住用地就要在到期之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看政府批不批准了。 2019-05-23 16:37:06 -
146****1444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019-05-23 16:37:01 -
154****8033 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立项是说发展商拿地那年起开始计算,70年照减到现在还剩多少年。
房产证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出证那天开始计算至今的年限有没有过五年,如果出证那天至今有过五年,就是证过五年,反之,没有过五年就是未过五年,税费多交成交交价的百分之五点五,再加百分之零点一的城市建设费。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9-05-23 16: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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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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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上盖房管部门公章的地方,会有时间显示。看房产证是否过了5年,主要是判断房屋交易时是否需缴纳营业税等。2、土地证上的年限指的是本房产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与房屋产权登记的年限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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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土地证上才会写土地使用权年限。但是近年很多城市把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了。所以原房主的房产证上不会有。1.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有使用权。所谓开发商买地,实际是买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年限与土地性质有关。一般常见的有居住用地(**高70年)、商业用地(40年)。。。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很多人觉得会有补偿,土地到期了房子还是自己的。。。很遗憾,依照法律明显是没有的。。。4.同时根据《物权法》居住用地期满后“自动延续”(记住没有说免费),所以到期后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就是再跟国家买使用权。如果不是居住用地就要在到期之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看政府批不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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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估计你想问的是,房产的使用期限吧?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你看下就可以知道了。至于到期后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连全国人大都无定论。目前比较倾向于,房产所有人在到期后适当补交些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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