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过程中,普通用户**不好掌握的就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因此,首先得了解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各。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全部3个回答 >谁能告诉我房地产破产怎么办?
156****8384 | 2019-05-22 09:31:57-
143****2418 分这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若企业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现房按揭中,开发商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没有任何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2019-05-22 09:32:34 -
151****6079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该怎么办?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2019-05-22 09:32:23 -
136****7553 通常情况下,政府会出面解决,会引进新的房地产开发商接管项目。
1、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开发商跑路等一系列问题也在不断暴露,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对于该问题也在加强监管,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到预售资金监管,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目前实施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更是为了避免开发商跑路,项目烂尾,防止业主的购房款打了水漂而设立。
2、在开发商跑路,项目面临烂尾,矛盾不可避免发生时,对于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准业主,可以通过“抱团”的形式起诉开发商,及时要求冻结查封开发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产、预售款专用账户以及其他全部的财产,以备在诉讼终结后能够完全受偿。
3、对于没有财产可以冻结查封的开发商,业主可以考虑追究开发商商品房预售款开户银行的责任,如果该商品房预售款开户银行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监管义务,使开发商得以卷款潜逃而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监管的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4、开发商的其他债主在保留好各种证据的前提下,也应该及时申请冻结开发商的相关资产,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2019-05-22 09: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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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什么?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是指在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即所谓的“地随房走”。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即所谓的“房随地走”。法律作出这一规定,其理由在于:(1)离开土地的建筑物不具备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独立的构成抵押标的。任何房屋都是建立在土地上的,土地是地上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在实践中不能独立存在,在法律上也是不能独立移转的,因此必须“地随房走”。(2)房屋虽然不是土地的本质组成部分,土地本身可以独立的移转,但是如果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不进行抵押,就可能出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主体不一致的状况,从而发生权利的冲突与摩擦,不利于物的有序利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防止这种权属不一致的矛盾,就有必要将房屋与土地视为一个整体,从而要求“房随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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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因而,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纳税人可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还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或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网上流程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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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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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破产了购买的房子的业主,在交款时如果支付了全部的房款具有优先赔偿权,但购房者如果只是交了定金或者是**,可以有权解除合约,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已经缴纳的**款和相关的利息。针对于此类情况,**好是联合其他的业主,尽**大的可能寻求法律的支持。对于所购买的房子无法按时交付,如果开发商能够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还是尽可能的多给开发商一些时间,把自己的损失降到**低。购房者和开发商属于买卖的关系,如果由买卖关系变成了债权债务的关系,反而对购房者不利,因为开发商后续的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之后法院会拍卖开发商的相关资产,根据我国破产法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针对于已经拥有房屋所有产权的购房者,还是要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