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是不是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的具体标准如下:1、补助对象: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3、中央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4、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
全部4个回答 >农村建新房拆旧房政府补贴多少?有哪些规定呢?
131****8731 | 2019-05-22 09:17:48-
147****1508 要看你是不是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的具体标准如下:
1、补助对象: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3、中央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4、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 2019-05-22 09:18:27 -
154****208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2019-05-22 09:18:22 -
153****9899 是否有补贴分两种情况:
1、如果不是贫困户,那么只有低保户、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这四类人才有补贴的,同时在满足身份条件之外,还需要对农村危房进行评定,然后在分级别进行补贴,危房**高可补贴2万元,**低也可以拿到2000元补贴。
2、而不属于以上范畴的,拆除旧房子是没有补贴的,毕竟农村拆旧房子的补贴是属于危房改造费,只有将以前的危房拆掉后建新房的才可以得到相应的补贴。 2019-05-22 09:18:18 -
158****6638 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
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2019-05-22 09: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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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是不是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的具体标准如下:1、补助对象: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3、中央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4、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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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必须有两个条件。1、你父亲书面同意房产变更为你的名字;2、户口薄户主是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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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审批上建房(新建或翻建)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一户只能申建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规定的**高标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二)申请建房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籍关系、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房状况等资料,必要时确认四邻。(三)村民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居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村民小组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在的街道(乡、镇)国土所进行初审。(四)所在地街道(乡、镇)国土所对建房申请人所提供的用地申请文书进行审核。并派人对申请用地的场所进行实地踏勘。同意后申请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发放农村村民建设用地许可证。建房户动工时需申请开工放线。(五)您可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国土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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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自愿在当年完成危房改造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并提供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包括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其中要有含有户主正面肖像)等证明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 5、竣工验收。竣工后,先由各镇政府进行初步验收,再由县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质监站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兑付补助资金。 6、资金拨付。补助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专户打到镇政府,再由镇政府一次性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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