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退休人员本人办理退休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银行卡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领取《住房公积金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复印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账号和退休证到相应窗口办理即可。情况二:退休人员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要写一张委托书给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书,带上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银行卡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领取《住房公积金领取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复印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账号和退休证到相应窗口办理即可。如果受委托人是委托人的配偶或子女,只需带上相应证明即可。
全部5个回答 >如何退公积金?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怎么退?
156****3757 | 2019-05-07 08:44:33-
135****2965 一、退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证件
(1)必须携带: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买二手楼,另需:
《房地产权证》
《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另需: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建造自住住房的,另需:
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
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019-05-07 08:44:47 -
137****5147 你好,可以领回的. 离、退休人员可以凭离、退休证明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即办理销户提取。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为职工的离、退休证、身份证(有的地区还需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具体可咨询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办理前应准备好支取本人公积金存折,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相关政策:
如何取出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2019-05-07 08:44:43 -
131****9585
近期,关于购房的各类咨询逐渐增多,尤其是咨询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问题。以下这些热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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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缴纳的公积金,能用于省外购房及装修吗?
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省外购房和装修,是市民问得比较多的问题之一。根据提取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外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符合以下条件:购房者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系该地居民,购房者父母或子女系购房所在地居民。
装修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明确,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
2
这两种情况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市民
陈女士
我已经领到了二手房的房产证,想提取公积金,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是否需要公司出具证明?
据悉,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不动产权证、税收缴款书、身份证、银行卡。职工无需到单位(公司)开具提取申请书。
动态黑色音符
自己是外市户籍,已从公司辞职,想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办理?
市民
李先生
根据提取政策规定,非宁波市户籍职工离职离开宁波的,在封存满六个月后可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非宁波市户籍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如果李先生打算直接通过窗口提取,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借记卡。
3
家庭首套房转公积金贷款,能贷60万元吗?
市民
王女士
我的房子是首套、唯一住房,想转为公积金贷款,我有三个问题:
一、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已连续缴存超过4年),缴存基数为3279,月缴存额为788元,公司可开出收入证明为每月8000多元,请问根据现行的政策,正常情况是否能贷出60万元?
二、房子的商业贷款还剩54万元,如果公积金可以足额贷出60万元,那么我申请商转公,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54万元发放,还是按照60万元发放?
目前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12倍,每月还贷金额不超过缴存基数的60%,同时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有关额度的规定。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宁波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其他均为40万元/户。奉化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户,其他均为20万元/户。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原商业个贷余额,并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限额。奉化暂时还没有商转公贷款的业务。 2019-05-07 08: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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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离职之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可以全额取.盖上你在所服务单位的公章,证明,你离职.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写相关支取公积金表格,凭审核表格以及证明公章和公积金存折本,可以领取.二、如果我离职后到另一省份去工作,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答:原公积金在原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取出来.另一省如果你所在服务单位有此项内容,重新纳入现在所在服务地,公积中心.可以重新开户.公积金帐本.三、如果我在A省买了房子,但是在B省交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答:目前,暂时不能异地划入取出.只有在B省取出公积金,但不能在目前,以B省交了公积金,而在A省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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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可以退的,当然这里的“退”指的是提取出来。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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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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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不退,可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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