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委员会成立1、所谓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管理运作的民间性组织。2、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全体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和监督。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业主且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三、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7、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8、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9、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10、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四、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2、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执行业主共同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履行业主大会决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等义务;5、按照规定和约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应当由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
全部4个回答 >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作用是什么?
151****1611 | 2019-04-25 00:22:18-
151****8555 作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比如认为物业管
理公司无法保障小区的安全,门卫形同虚设,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
意),业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而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管理
费的情况下,无心服务,服务质量每况愈下,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损害的还是业主自己的利
益。
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到位、价格
合理,那么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续约。反之,则可以解除与物
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另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
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费用如何使用往往不得而知,特别是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
专项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换。但目前很多业主都不知
道该基金用于何处,甚至在很多小区,该费用被物业管理公司中饱私囊。
而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购买小区的一套房子一般有两种权利,一种是专有权,指的是自己所购房屋的权
利;另一种是共有权,指的是除专有权以外建筑的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
业主委员会可以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
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对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比如制定、修
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
的规章制度;可以要求物业整改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
四、沟通的桥梁
除此之外,在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这样
那样的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避免
问题的恶化。
对开发商、物管有好处
事实上,业主委员会除了能够让广大业主受益外,对于正规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来说,
也是好处多多。
业主委员会跟开发商不是对立的,实际上,如果处理得好,业主委员会可以帮助开发商解决不少问题。因为,作为开发商很难了解到业主需要什么东西,特别是后续提供的一些配套服务,比如会所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而业主委员会则可以帮助开发商了解业主的需求,这样开发商提供的服务就能够满足业主的需求,避免未来出现很多纠纷。业主委员可以对物业管理提出意见,使物业进行相应的完善,这样整个物业管理水平也随之提高。
2019-04-25 00:23:01 -
145****5501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它成立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对物业管理处或其他对业主利益有利害冲突的组织进行监督、协商、谈判、诉讼的联盟机构。
业主与物业管理组织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但由于物业管理处是组织,而单个业主是个人,在两者发生利益冲突时,物业管理处处于强势地位,而业主个人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利益共同体联合起来,才能与物业管理处抗衡。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个人来说只有利而没有害。
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2019-04-25 00:22:47 -
143****9317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一、入住率超过50%
二、首户入住已满二年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发起: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 开发商及物业消极应对,区县国土房管局可指定业主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 确定物业管理区域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筹备组:
一、组成人员: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工作:1) 拟定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 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3) 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5-9); 4) 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并认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议程; 7) 推选产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 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投票权确定:一个业主拥有一个投票权,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投票数。 小区办备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019-04-25 0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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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几个步骤 :①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②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③筹备组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和资料,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④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⑤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付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⑦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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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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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分析: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1、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3、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2、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3、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4、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5、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1)收集、登记选票;(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1、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2、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3、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4、业主委员会选票;5、业主代表选票;6、业主授权委托书;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8、业主委员会章程;9、业主公约;10、其他相关资料。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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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分析: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1、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3、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2、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3、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4、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5、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1)收集、登记选票;(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1、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2、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3、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4、业主委员会选票;5、业主代表选票;6、业主授权委托书;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8、业主委员会章程;9、业主公约;10、其他相关资料。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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