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可以申请购买,主要面向的是该地区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好的低收入家庭,首先要是该地区的常住居民,也就是拥有城镇户口,并且整个家庭的收入达到了全市人民政府所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而且以家庭为单位,个人名下没有住房或者是现有的住房面积低于住房困难的标准。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首先要是该地区的常住居民,也就是拥有城镇户口,并且整个家庭的收入达到了全市人民政府所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而且以家庭为单位,个人名下没有住房或者是现有的住房面积低于住房困难的标准,才能够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房。购房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或者是拥有监护权的离异、丧偶带未成年子女。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137****6576 | 2019-04-24 1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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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666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
2019-04-24 19:22:13 -
135****4907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4、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019-04-24 19:22:07 -
134****7563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019-04-24 19:21:56 -
141****9264 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019-04-24 19: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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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经济适用房需满足以上条件,您可以对照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2、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且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迁入特区(或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单亲家庭子女的户籍迁入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均在3之前;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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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同时满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3、无住房(自有住房和租住公房)或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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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户口(东宝区龙泉街办、泉口街办、掇刀区白庙街办、掇刀石街办、荆门经济开发区)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下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无住房户优先)4、申请人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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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宜昌城区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2)已婚家庭或年龄35周岁以上未婚者。(3)无房或者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