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人符合提取条件;2、提取人已缴存公积金达到规定年限;3、提取人与单位缴存公积金关系已经终止;4、提取人提出申请;5、提取人提供相关证件;6、提取人缴存公积金余额达到规定金额;7、提取人签订提取协议;8、提取人满足提取条件中的其它要求。
全部2个回答 >怎么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45****0501 | 2019-04-24 18:09:33-
132****1649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19-04-24 18:18:53 -
133****6557 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19-04-24 18:18:50 -
151****1220 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4)以上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方有所改变,不过都是差不多的流程。 2019-04-24 18:18:45 -
156****411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019-04-24 18:18:40 -
157****6593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
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
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
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
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
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
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
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
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发证
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
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附件十
六)。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
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
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 2019-04-24 18:18:36
-
答
-
答
退休之后就可以了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若您指的是公积金提取,请问所在城市是哪里?如深圳地区,需看要做哪种提取,以下几种常见类型,可本人持卡及身份证至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其他提取类型请登录公积金网站或联系12329进一步了解。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流程:1、异地买房的职工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且将这些材料加盖预留印鉴。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异地买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3、异地买房的职工所购房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审核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还给职工确认,然后将受理回执中的张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异地买房的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公积金提取条件1、租房自住,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权的自住住房、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3、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如果不离职,是不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1.买房:拿着房本和购房发票去提取公积金还月供。2.租房:凭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提取支付房租。现在公积金中心一般不受理个人支取,你可以把这些材料给你们的人事或者财务让他们去帮你提交。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