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还不是自己的房产,拆迁是过渡费只是零时租房的费用,具体各地规定不一样
全部4个回答 >公房拆迁如何补偿这是怎么规定的呢?
143****3780 | 2019-04-18 18:55:22-
146****6456 对于各地的房屋拆迁补偿形式(指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会以什么样的补偿方式对拆迁人进行补偿)一般分为下面几种: 一,货币补偿,指拆迁人对拆迁人的房屋实施按其房屋价值以货币的方式进行给予补偿,具体的货币补偿标准要依据当地的规定进行,大体按照房屋的区位,地段,房屋用途,及房屋面积的大小等各方面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价格给予拆迁补偿。
二,房屋安置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除房屋进行房屋产权保留的形式,以其他地方或是拆迁安置区再建的房屋做为交换,对拆迁人进行房屋安置,至于关于房屋安置补偿标准中应该给予被拆迁人安置不低于或是接近其原来房屋的面积大小,如果给予拆迁安置的房屋面积大于原来的面积,则被拆迁人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提交房屋面积差价钱(只需要上交多余补偿面积则可)。
提醒:在进行给予被拆迁人安置房屋之前应先给予一定的拆迁安置费,使其用于租房或是临时安置住处。 三,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在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中部分采用货币补偿部分采用房屋产权补偿,如果因为一些发生纠纷,两者应该在相关部门下协商为主,达成协议。
一般此种方式用于被拆迁人被安置的房屋比其原来的房屋面积要小,则擦前任也应按照当地的房屋市场价给予房屋差价补偿。 2019-04-18 18:56:21 -
154****8003 目前应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第29条,即拆迁产权不明的房屋,拆迁方应制定一方案报房屋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证据保全。
惯常的做法是你先与单位搞清产权关系,是公房要么就补偿单位差价后接受拆迁方货币或房屋安置,要么就是单位先与拆迁方取得房屋安置后你继续享有房屋使用权。
关键是拆迁方,单位和你三方是如何协商的,但目前多是补清单位内部价款取得产权后,再接受拆迁安置 2019-04-18 18:56:15 -
146****5697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时,补偿对象却“缩减”成了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一类人,公房承租人的概念在新规中再也找不着了,所以在实践中依然存在的公房承租人在面临征收时的补偿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问题。
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权益在许多地方政府规章中得以确定,以《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为例,其第51条规定,公有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这类人,和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样,在征收中享有依法获取补偿的权利。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标准我们也已此细则为例。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
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负责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格+价格补贴,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大多都是因为产权不明确而导致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 2019-04-18 18:56:08 -
147****7697 一般是按面积1:1,但具体你那里这次拆迁如何补偿,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
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3、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2019-04-18 18:56:00 -
146****5558 公房拆迁政府是给补偿的,一般都是按照面积进行1:1的补偿,但具体应该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当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怎么要求和规定。
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公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由此可见,公房拆迁也是有补偿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问题不是很明确。也因为这些问题产生过很多的纠纷,大家公房拆迁的时候,可以根据情况得到相应补偿。 2019-04-18 18: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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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直管公房拆迁补偿安置第三十八条拆迁国家直管公房,拆迁人应当与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直管公房承租人或使用人,原租赁合同停止执行,停收租金。第三十九条国家直管公房拆除后,承租人自行安排过渡房搬迁,在不违反国家直管公房经营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优先与房产经营管理部门按照安置房屋租金标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再享受过渡安置补偿费。第四十条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第四十一条拆除国家直管公房至偿还期间,其房屋租金由拆迁人承担,在此期间,如调整租金,拆迁人按新调租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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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1、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在这里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类似房地产是指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占地面积等均相似的房地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当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一般会在政府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那么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停产、停业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应当由评估机构通过评估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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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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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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