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取现的。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全部5个回答 >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132****0594 | 2019-04-17 22:53:36-
158****5512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19-04-17 22:54:36 -
152****5401 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19-04-17 22:54:28 -
132****7281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三、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
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扩展资料:
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2019-04-17 22:54:23 -
132****248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9-04-17 22:54:15 -
132****7887 可以自己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副标题回答:楼主可以去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不用等找到新工作。 2019-04-17 22: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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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人员操作,安全可靠,唐山五区十县都能提取! 在职的准备资料(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复印件)身份证 公积金卡原件 时间20天; 离职的只需身份证 卡 十天下款!唐山提取公积金,您身边的公积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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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主要参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7]58号),相关内容如下:租房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选自公积金达人)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2.《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3.《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4.《住建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2015]19号)5.《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住建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5]29号)6.《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7]58号)申请条件/提取类型: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名下有自有住房的、租住公租房的,均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填写表格:《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9)一份提交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表说明:(1)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无法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须到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重新审核无房记录。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此类型适用于申请人在“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本人住房情况显示为“无”的每年核验本人住房情况,可办理按季度约定提取。(2)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有自有住房的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只受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租房合同与租房发票的租期期限不一致的,以租房发票的租期为准,提满发票金额的,需重新提供租房合同和发票,审核本人住房情况,录入新的租房记录。(3)租住公租房的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租房合同、房租发票原件,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每年核验公租房资格,只受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租房。公租房首次提取时,未达到租房发票金额,二次办理提取的,也填写该表。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须到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重新审核公租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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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1、开具租房收据。开具租房收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收据,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2、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收据后,将租房收据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查询自己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出境定居的、户口迁出本省区域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支付房租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2、在上列中就有租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了。要提取的话,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卡还没有激活,要拿身份证去相应的银行去激活。要不无法转账到你的账户。3、去房管所开无房证明: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去当地的房管那里,先写好无房申请表,再把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申请表,让房管所出一个无房证明。4、租房额度:一般情况下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如果没有证明的话就按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来算。5、去住房公积金办理处申请:拿着房管所和国土局开的证明、本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本(如果结婚的,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公积金银行卡复印件、填写公积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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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A、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B、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C、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D、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租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租房公积金怎么提取?A、开具租房。开具租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B、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在开具房租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需要缴纳5%的税率。C、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后,D、将租房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查询自己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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