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房管局、不动产、12345都可以投诉。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怎么解决啊?
153****9360 | 2019-04-17 17:18:44-
141****8554 一、没有房产证的情况
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这几种:
1、是集体产权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
2、是开发商盖完这楼盘后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这类房子就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没有被审批的房产是比如绿化率不够;楼盘的结构等等原因,这种房产是拿不到房产证的。
二、没有房产证的风险
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会有巨大的风险,房屋适用不动产登记制度,不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权利转移。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是正常渠道的商品房,可以去房产局办理预告登记。如果不是,这类房屋在法律上统一叫作权利瑕疵,任何方式都不能完全避免风险。不摊上大事,你永远也不会体会“物权的绝对性”与“债权的相对性”之间鸿沟般的差距。
再者,对于商品房和非商品房的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风险是不同的。首先要确认你购买的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所对应的房产证办下来需要等多长时间才能办下来,当然,时间越短风险越小。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三、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那么,如果买到像这样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要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些建议:
1、首先要确定你买的是什么房,如果是小产权,那就办不了证。你也不用找了,住着没有问题。
2、如果是五证齐全的商品房,肯定可以办下房产证。
3、你可以找开发商或者物业问清楚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开发商应该负责办证,查清什么原因。
4、你也可以直接找到房产部门反映,投诉开发商。
5、如果你的办证费用都已经交清,而房产证几年没有办下来,你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一同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尽快办理并赔偿损失。 2019-04-17 17:19:42 -
148****4680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开发商是有托词的,因为“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抱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这一条的前提是业主要将资料都给到开发商那里,建议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干涉,调查开发商是否已经全部拿到了相关资料,如果他们没拿到,应提出要求他们尽快催促未提交资料的业主提交相关资料,然后报送相关单位。如果说已经收齐,那是协商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一帮要2两个月左右时间,否则可以提出诉讼。
还有就是业主团结起来一起催促开发商。 2019-04-17 17:19:35 -
142****3336 到开发商住所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4)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19-04-17 17:19:27 -
148****3214 可以自行办理。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2019-04-17 17:19:22 -
157****2363 开发商房产证迟迟办理不出来超过1年,可以要求退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 2019-04-17 17: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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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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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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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房产局申诉,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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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协商解决我们可以将购房合同带上,自行去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双方分歧不大的情况下,可达成一致相同的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2)发律师函倘若自行协商无果的话,那我们可以委托我们的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这样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的效果,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倘若在发完律师函和自行协商都无果以后,开发商都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我们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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