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的个人所有房产加上妻子的名字,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全部3个回答 >婚后男方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以一方名义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47****6436 | 2019-04-12 18:45:05-
142****6096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
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财产均是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依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将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形:如果遗赠或增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9-04-12 18:45:28 -
143****1188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公积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所以就算离婚也是可以分的一半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扩展资料
案例:
汪女士和章先生结婚后在北京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由于章先生经济上比较困难,30万元的**款都是汪女士支付的。因为汪女士不具有购买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故房产证办在了章先生的名下。现在汪女士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将房产判归自己所有。章先生同意离婚,但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自己的名字。 2019-04-12 18:45:24 -
133****144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2019-04-12 18:45:18 -
152****6453
“男友不愿在房子上加我的名字”
据网友@沫熏儿 介绍,她是云南昆明人,在江西上的大学,23岁,大学刚毕业一年不到,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刚毕业工资不高,三千五左右,爸爸妈妈都在云南,属于事业单位,妈妈已经退休,爸爸还有一年退休,家庭条件一般,在昆明郊区有一套50平米的小房子(不值钱),云南市区有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家里就她一个女儿。
男朋友今年29岁,研究生毕业,现在工作三年多,在事业单位,收入不错,工作也很稳定,男朋友人挺好的,人善良也本分,对她也挺好,他是家里的大哥,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都已经结婚了,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农民,比较朴实善良的那一种。
两人已恋爱两年半了
打算下个月订婚
今年年底结婚
但却因为房子加名字的事儿闹得不愉快
刚和男友在一起的时候
男友家里凑钱在南昌买了房
**29万,贷款50万
(资料图)
“以前谈恋爱的时候,我们也聊过,我说如果以后结婚了一起还贷款,房子要加上我的名字,当时他也表示同意。可前段时间提起这件事的时候,男朋友不乐意了,他觉得他婚前买的房子,为什么要加我名字,而且这房子他妈妈也出了钱的,他认为不应该加上我的名字……”
对此,@沫熏儿 感到委屈,提出加名字一来是有安全感,能在陌生的城市有自己的家,二来也是能有一个保障,毕竟结婚也是人生大事,总不能远嫁还倒贴。
但男友却觉得她太现实,太计较这些。他觉得自己买的房子,莫名其妙分我一半很吃亏,于是我们**近因为这个事情闹了不愉快,后来在我的坚持下他妥协了,却很不情愿,我也感觉好累,加名并不是图他的房子,而且他的态度也让我寒心,想过分手,我该怎么办?
网友观点
观点一:男友太计较
@馬踏飛鴻丶:你说你男朋友是老实人?但是他这种做法不老实啊,真正的老实人都是愿意为心爱的人付出一切的,哪怕被坑也无怨无悔。
@太傅大人11:多大点事,又不是几千万的房子都这样了。我谈恋爱才一年,连结婚都还没谈,买房直接带着女朋友一起去看,完了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
观点二:将心比心,男方也没什么过错
@海棠r无香:姑娘问问自己,两人如果对换一下位置,你愿意吗?
@顽皮小羊爱洗澡:看了原帖,男友很努力也很上进,对楼主也很好。仅仅加名字这个问题来看,房子凝聚了男友一家人的积蓄,男友或许是考虑到父母难以接受的原因,才不加名字。
观点三:一起奋斗再买房
@Q_for_Queen:工作这几年应该也有一定的积蓄了,可以自己买一套。我跟我老公也因为钱的事情争吵过,但其实在感情面前,金钱都是小事,只要一起奋斗,过不了几年你们就会买新房子了,到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把名字加上去。
@ W_alle:既然是男方出的**,加不加名字没什么多大意思,万一以后离婚了你也分不到一半房子,只能分到你还贷的那部分钱。但是,但是,既然都这样了,男方还不肯加名字,不分手留着过年??!
观点四:婚姻双方都不该太计较
@东风放飞的纸鸢:你男朋友虽妥协了给你加名,但终究是不情愿,强扭的瓜不甜。房子加名为你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可是你们以后或许仍会为此事吵架,精神层次的保障就少了。
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
还是要看个人选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你认为应该怎么做?
当然
今天小编还有干货和大家分享
在法律层面上
是如何定义的?
父母出**,小两口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这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对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建议:办理赠与公证,只赠与给自己孩子
如果一方父母出**,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呢?
2019-04-12 18:45:15 -
157****8697
婚前、婚后买房房产所属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应该怎么分配呢?房产证上写了你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一起来看看。
请听题——
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分房子,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应该怎么分割?
A、归女方所有
C、平均分割
B、归男方所有
D、不一定
答案:D
您答对了吗?
对于离婚分房子这件事,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应该是夫妻俩人的,离婚时就该平均分割。
但实际上,即便房产是婚后所得,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都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
婚前买房婚后拿证
仍属婚前财产
众所周知,买房子有个过程,从签订合同,支付钱款,到交房入住、办证确权,往往得经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过程正好与结婚登记重合交叉,房子的归属就需要根据购房出资、产权登记、结婚节点等因素来考量,不一定结婚后得到产权的房子就是两个人的。
小马和女朋友小陈相恋多年,二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结婚前一年,小马用个人积蓄在北京市昌平区全款买下了一套商品房。不过,因为买的是期房,买房后一直没能入住。直到2012年,开发商才交房并为小马办理了产权证。妻子小陈用婚后的积蓄精心装修,还购置了全套家具家电。
几年后,二人的孩子出生了。小陈和婆婆在照顾孩子方面分歧频出,**终,日子也过不下去了。小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住房。
法官介绍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终,法院判决房子还归小马所有,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
婚礼不是结婚登记
结婚时间以登记为准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归属的规定大体是以结婚为节点来区分的,而由于地区风俗的原因,在有些地方,把婚礼仪式视为结婚的开始,容易给当事人造成一些法律理解上的误区。
王先生和女友赵女士几年前按照家乡风俗,举办了隆重的婚礼。由于赵女士单位特殊,对配偶身份进行了一定时间的政审,直到婚礼一年后,二人才办了结婚登记。
小夫妻举办婚礼后,王先生的父母拿出积蓄,又卖了一套房,全款给儿子买下了一套北京市西城区的二手学区房,为小两口解决了后顾之忧。房本在王先生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个月办了下来,登记在王先生名下。
婚后,二人因为工作原因聚少离多,感情疏远。赵女士**终起诉离婚,并认为西城区的这套房子是二人举办结婚仪式后,王先生父母赠与两个人共同生活居住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官介绍说,赵女士认为办了婚礼后买的房子就是婚后购置,但法律条文中所指的结婚应当做严格解释,我国法律采取的是登记结婚制,只有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后才能认定为双方具有法定夫妻关系。
此案中,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产权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又是在结婚登记之前,法院**终认定该房屋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2019-04-12 18: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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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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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购买该房产所使用资金的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双方是否依据婚姻法19条之规定订立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一切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如果双方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也就是谁取得的归谁所有,那么一方在婚内所取得的一切财物均属于一方所有,其使用婚内或婚前所取得的任何财产购买房产,均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并未有财产约定,但是,其购买房产所使用的资金,属于婚姻法18条规定的,依法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资金,那么该房产也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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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房子未来的**部分同女方也无关,有人说老婆也参与还贷了,那么你就来证明你出了多少钱,你出多少钱就补给你多少钱,你能拿到的仅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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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当做个人财产,双方**好签个协议或者确认书,确认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俩有平等的处置权。房产证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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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同时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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