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好,但会费时费力。这种情况发生后,业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房产证程序: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全部3个回答 >购房发票遗失怎么办?去哪里补办呢?
151****1090 | 2019-04-04 21:47:56-
155****5008 所谓天有不测风云,再遇上一个粗心的人,发票这类薄薄的一张纸,哪怕遇不到小王这种悲催的状况,也总有丢失的可能。启富置业市场部经理林晶表示,小王不用担心没有发票就收不了楼的问题。因为购房发票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和税局都有购房发票的存根,小王可找开发商或者税局申请补办。在办理的过程中,有个别开发商要求业主先拿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去报社,刊登个人遗失申明,然后再帮业主补办发票。业主持补办发票,就可顺利收楼了。
除了收楼、房产交易过程需要购房发票外,业主首次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也需要出具购房发票,因此提醒业主务必妥善保存好这些证明,以备不时之需。不过在东莞,一些开发商在购房时不开具发票,而只是开具收据,待收楼时业主才持收据换取发票。如果业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着购房时开具的契税发票、购房收据和购房合同代替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业务。
申请人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原件但其他资料齐全的,可在申请人出具公证声明书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后,按下列程序可予受理申请人的权属登记:
(一)申请人能够提供购房发票复印件的,申请人需登报声明购房发票遗失。经核对无误后,档案室出具未申领过房产证的证明,由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进行六个月的权属异议征询公告。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房屋登记部门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可予受理申请人的权属登记申请。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复印件的,申请人需登报声明购房发票遗失。经核对无误后,档案室出具未申领过房产证的证明,由房屋登记部门进行六个月的权属异议征询公告。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房屋登记部门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可予受理申请人的权属登记申请。
(三)申请人可以提供购房收款收据的,由申请人到开发公司补开购房发票后按正常程序办理权属登记;若开发公司已注销的,由申请人到财税局补开购房发票(受理时要求发票金额要与合同相符,比合同少的,应要求申请人到公证处办理差价提存公证)后办理权属登记。 2019-04-04 21:48:53 -
153****6249 需要请求票据开具方提供证明,明确票据开具方、票据取得方、金额、票据编码等信息,也可以让对方提供票据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1、没有购房票据将导致办房产证受阻:购房票据也是开发商交纳相关税费的一种证明。开票据的手续有两种,一种是由开发商自行到税务局开票后给购房者;另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一起到税务局开具票据。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会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全款票据,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后没有票据,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2、不能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房贷,就需要提供购房全额票据,只有提供了购房全额票据才能证明房子归购房者本人持有,否则将不能证明这个关系,也就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3、办理入户会受阻:部分城市要求买房人凭购房票据去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这时候就需要提供购房票据了,不能提供的话,便无法正常办理入户手续。
4、出售自用不满五年自住房时计算个税:出售自用满五年且为家庭仅有住房时可免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满足购房满五年或不是仅有住房的话,需要承担成交总额的1%或者利润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利润部分就是参考现评估价格和卖房人原始购房票据上的价格的差额部分所得。丢了购房票据,无法提供原始购房价格证明,卖房子时都会麻烦。
5、买房手续涉及了多个繁琐流程,在传递各种证件、资料的过程中,无法避免会有丢失票据的情况。如果丢失的是**款票据,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票据,有了全款票据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迁户口、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如果丢失的是全款票据,就需要请求票据开具方提供证明,明确票据开具方、票据取得方、金额、票据编码等信息,也可以让对方提供票据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需要找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方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2019-04-04 21:48:43 -
133****2034 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购房发票丢失:
购房发票丢失不能补开,不过有补救办法。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不过有二手中介直言,如果购房发票丢失,花时间开证明可能“得不偿失”,因为虽然提供了购房发票,营业税可以少算,但个税却有可能多缴。
对于提供发票的交易个案,个税需按差额的20%征税,但若无发票,则是交易全额的1%征税,即使卖家的装修费、贷款利息能够税前扣除,但手续繁琐,比如要提供住房贷款利息的银行证明等。如果装修费、贷款利息本身不多,那么纳税款就会很大。
2019-04-04 21:48:35 -
143****3203 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发票开出已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019-04-04 2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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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发票丢失(1)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2)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全款发票)。如果丢失的是**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 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购房发票丢失不能补开,不过有补救办法。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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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响的,影响以后过户。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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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契税票丢失之后,可以到当地地税部门补办。首先,到地税部门填报挂失声明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所审批,持审批表到报社刊登声明作废,再凭报纸和相关购房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买房票据)进行补办,再携带资料于当初缴纳契税的单位,申请复印契税发票存根,然后加盖这家单位财务公章,就可以作为契税票据使用。补办契税发票一般需要90天,如果超过90天认证期,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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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产权证是必须要发票的,如果购房发票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购房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作用主要在: 明确买房双方义务,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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