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全部3个回答 >契税和大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贷款买房,契税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52****6590 | 2019-03-29 17:53:38-
141****2010 1、契税的缴纳时间: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契税发生缴纳义务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八条条例所称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
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2、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是在交钥匙的当天。
2019-03-29 17:54:04 -
147****8188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2019-03-29 17:53:59 -
152****8632 交房的时候交,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2019-03-29 17:53:55 -
146****9717 我是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名居的业主,2015年的时候准备装修,开发商让我们把大修基金和契税交给他们,他们帮忙代交,不然不给我们钥匙,到现在已经四年了,开发商还没有把我们的大修基金和契税交上去,自己挪作他用,期间我们多次催促上交,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诿,还以各种手段耍赖皮,放出话来爱到哪告就到哪告,这简直就是无赖加黑恶势力,我们平头老百姓挣得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也拿他们没办法,所以还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2019-03-11已转达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临潼区。
2019-03-20临潼区回复
骊山名居开发商挪用大修基金和契税 临潼区回复
临潼区政府办公室回复:3月8日,西部网报道“临潼区骊山名居开发商挪用大修基金和契税”一事,我区收悉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潼区骊山名居业主反映,2015年准备装修,开发商让其将维修资金和契税交给他们,他们帮忙代交,不然不给钥匙,到现在已经四年,开发商没把维修资金及契税交给相关部门一事。
二、工单办理结果
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应当提供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未提供专用收据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使用;已入住的住宅小区,仍有部分未售出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在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代为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019-03-29 17:53:51 -
155****2548 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交了这三笔钱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此房产进行备案,然后下发房产证。
房产证没有下来,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然后你交这三笔钱,吓得房产证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
银行贷款给第一任房主,不一定需要房主有房产证,只要开发商有整个小区的大房产证就行。当然,你看中的房子已经开始交月供了,不管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此房的材料早就在国土资源管理据备案了,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靠更改购房合同来过户,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去以二手房的名义过户了。
而且银行说转按揭服务,但是实际上根本不给你办,所以要先等房主把贷款还清,房子没有任何债务后再过户。如果你也想贷款,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办理贷款手续了。期房,**不靠谱的就是期房。面积缩水、承诺的东西达不到、物业管理不称心等等等等..还有一个麻烦——现在房价上涨比较快,谁也说不清楚等房产证办下来时,房子的价格是多少,如果到时候房主涨价,不按现在的约定价格卖给你怎么办?你现在确定买房的承诺是你向房主交定金,而且一般这种房主都会要求你来还贷款,如果房产证下来以后你们谈崩了,那定金和你已经还的月供怎么办?签协议是个办法,但并不解决根本问题。
找中介公司,谁知道房产证下来时这个中介公司、这家店、这个为你办事的业务员还在不在?如果你还有别的选择,我劝你不要再考虑这套房子了。
如果真想买,那你**好到国土资源局认可的、政府开的公证处做个房屋买卖公证,在公证书里要有确定交易已经达成,房款已经全部付清,此房的所有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你的身上,房产证下来以后,原房主全权委托你办理所有过户手续(也就是不用原房主出面,你一个人拿着相关材料就能过户)等条款。
这样你的利益能得到保障,房主那边也能拿到钱,以后过户的事他也不用操心,对你们双方都好。 2019-03-29 17: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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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收房子90天以内,凭购房合同和付款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咨询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凭完税证明,可以办理房产证,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替缴纳,看你们签署的买卖合同有没有约定。建议是自己去缴纳,因为开发商拿着你的钱会作为免息贷款使用2年,之后再给你交税办理房产证,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一般为合同第15页的日期)后90日内交纳,过期要收日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而维修基金需要购房者按照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按照目前规定买房契税和维修基金都是在办理房权证之前缴纳的,流程如下: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发票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测绘公司测绘、到评估公司评估,之后到地税部门缴纳契税,再办理产权登记;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测绘公司测绘、到评估公司评估,之后到地税部门缴纳契税,再办理产权登记。二手房一般不需缴纳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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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后契税和维修基金一般是收房九十天以内收:收房子90天以内,凭购房合同和付款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咨询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凭完税证明,可以办理房产证;可以委托开发商代替缴纳,看你们签署的买卖合同有没有约定;建议自己去缴纳,因为开发商拿着你的钱会作为免息贷款使用2年,之后再交税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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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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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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