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1998〕213号)第13条规定:“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所以一般没有问买方索取补偿的。公共维修基金只是房主在当时购买新房的时候交的,这个费用相当于给房子买的保险,是跟随房子走的。在现实交易中,房子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就会跟随房屋自动转移。
全部3个回答 >卖房维修基金怎么办? 我的房子卖掉了,里面剩余住房维修基金怎么办
155****3119 | 2019-03-29 07:48:34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52****6902 《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换言之,这笔钱的使用权不在个体业主,支配权也不在个体业主,既然如此,“过户”岂不是多此一举?
1、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时,已在合同约定公共维修基金转移事项。中介、律师也认为维修基金无须单独过户,相信九成以上购房人都不知道甚至没有意识到这项规定。
2、现在买卖二手房维修基金过户的政策在落实中显然也有不小的难度,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出场,要有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买房已经有些年头的业主来说显然不太现实。
3、买二手房时没有过户维修基金后的结果很可能是真正的业主不知道自家小区维修金的用途,而维修金用完需要补充时也势必混乱。 2019-03-29 07:48:49 -
142****7375 剩余住房维修基金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四种处理方法:
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2019-03-29 07:48:45 -
141****7894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又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在购买新房时才会交的,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费用主要为房价和各类税费,其中并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
买新房时必须交房屋维修金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一般为购房款的2-3%。售房单位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售房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各地政策均有不同,需根据本地规定交纳)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能否向买方索取?
根据2008年实施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无法要求业主委员会退还。
在法律层面并无关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屋维修基金由谁承担的明确规定,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表述。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房屋维修基金缴存人与产权人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应约定好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更名)。
由于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因此无论卖方和买方都无法进行提取,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卖方一般没有问买方单独索取补偿的。如果卖方希望买家承担公共维修基金,好的方法是把希望买方承担的部分报在房屋总价当中。
部分未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未曾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该如何告知买方呢?
1、在1998年前建成并当年交过契税的商品房,如果未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费用,那么再次交易时买方也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补交这笔款项。
2、已购公房的房屋性质较为特殊,因此一般房屋维修基金也未曾缴纳过。根据国家规定已购公房交易时,购房者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补交这笔款项,交易方是合法生效的。
为了避免日后买卖双方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要根据房屋性质和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况进行统一协商沟通。 2019-03-29 07:48:41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房屋维修基金是不能退的,房屋维修基金支配权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选举组成),这基金的钱只能用于该小区房屋维修保养。房屋维修基金保管、监督、管理是房产局物业管理所。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要转到买房人名下,只是表明这房屋已交维修基金及金额,不代表业主拥有这资金支配权。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必须跟房屋走。就是在买卖时要与买方讲清楚,维修基金的价格在买卖合同中写进去。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维修基金使用完之后,通常是由小区业主继续缴纳,政府条款规定,如果专项基金的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续交,具体的缴纳方案根据业主委员会来进行制定,如果该小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那么去交的方案应当由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共同商议制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法:1、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当由业委会结合业主反映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巡查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确认进行维修,发起业主大会,经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之后,在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申请或者是授权物业来进行维修事宜的申请,在经过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且确认之后,在小区内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之后,再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实施。2、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当出现公共设施严重损毁时,由业主提出申请,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是经过占地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时,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经过,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之后,当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且确定预算金额,当公示期满时进行招标,并且按照相关程序施工,施工完成之后由审计事务所审计之后,按照确认的金额来结算。
-
答
维修基金不够需业主平摊剩余的部分
全部5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185
人正在讨论北京楼市
北京买房交流(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