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转让房地产的,必须先取得房地产权证,否则,不得转让。没有房产证,公证处不会给办理公证。
全部5个回答 >买动迁房公证有用吗?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147****8266 | 2019-03-20 23:02:34-
153****1363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回迁房买卖无法买动迁房公证有用。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四)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2019-03-20 23:03:37 -
137****4888 没有房产证说明房子的所有权并不全在你,不能公证说房子是你的,就算公证了也不能交易、拍卖、赠予、转移 2019-03-20 23:03:18
-
144****3045 这里要考虑两个问题,
一是在二手房交易时进行房屋公证的法律效益:
很多人考虑到动迁房将来的过户风险想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据本人了解公证处现在对动迁房买卖合同公证事项不受理,现在做的都是委托公证,即房东将将来的交易过户事项委托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人(如果办理公证委托事项,受托人尽量不要是买方自己,买方代理卖方有利益冲突,交易中心一般是不允许办理交易过户的),其实类似的公证委托卖方也是可以单方撤销的,从法律上讲,办理这种委托行为也没有什么意义,并且此类公证委托收费要比普通的委托收费高很多。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因此,建议购房者买二手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那么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有什么风险呢?
二、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有很多风险,因此要谨慎考虑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不动产采用权利登记制度,产权证由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是唯一的权利凭证。而公证仅仅是对合同真实性的一种确认,合同只能产生债权,不能对抗房产证所代表的物权。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从购房人付款到办理过户登记**终拿到产权证,这段时间对于购房人来说是存在风险的,房款已支付却没有取得房屋产权,所以这个时间越短越好。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尤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动辄就是上百万甚至几百万,所以提醒购房人,尽量不要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实在要购买,一定要多加小心,建议聘请专业的房产律师,设计合理的交易流程以尽可能降低风险。 2019-03-20 23:03:10 -
147****7362 你说的律师陪同公证可以尽量规避下家风险,只能保证在买家不能的到房屋时,受约方可以获得不高于成交价20%的补偿金的预约公正,那是公正你获得买卖权的不确定公正,而且还可以单方取消。
在没过户的这段时间内你还是房东,买家的所有权益都不会被法律承认,5年后的事情谁知道,涨了跌了都有可能,在那20%内还好说,那万一超过了呢,万一政府征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了那又怎么办,你的权益还买家的权益怎么划分。
所以主要看双方的人品和老天爷了 2019-03-20 23:03:04 -
147****7256 没有房产证没法公证,**好不要买,
除非你跟房主认识,否则风险太大! 2019-03-20 23:02:59
-
答
-
答
买动迁房公证不一定有用。动迁房可以说是拆迁安置的房屋,因为拆迁安置房的价格比较便宜,想买房的人,往往都会首先考虑购买动迁房。动迁房通常需要经过一定年限可以进行交易买卖的。而且公证也只是证明合同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并不是证明交易过程没有风险。拆迁安置房屋通常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以及房产开发所需动迁两种情况。在购买动迁房时,通常要明确房屋的土地性质,还需要了解安置拆迁人的房屋有无限制性或者是有无政策上的补贴,特别是“城中村”的改造,往往是对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是由明确限制的;还有就是房屋的权利人,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必须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后则是相关规费的缴纳,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且该补缴数目较大。
-
答
小产权房做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的保障。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公证只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不能保证交易过程没有风险。很高兴可以为您解答!希望你能采纳!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