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介公司有些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无法花大量时间亲自寻找房源,这个时候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获取房源信息就成为一个重要选择。
全部3个回答 >地产二手房买卖如何选择销售方式?哪种比较安全?
147****8516 | 2019-03-09 11:43:21-
142****7623 银行托管交易资金通过银行来托管交易资金,使交易过程更透明,给买卖双方更大安全保障。
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据有关律师介绍,他们在办理二手房买卖的业务时,普遍采用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的方式。在履约保函有效期限内,如因买方未能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卖方按履约保函约定向银行索赔时,银行对有关索赔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符合履约保函约定的索赔条件后,无须征得买方的同意即可直接将索赔金额支付给卖方,且该付款行为不受买方与卖方之间基础合同纠纷的影响。 2019-03-09 11:43:54 -
147****2443 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买方将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后,通过律师事务所将钱付给卖方。
由于有律师事务所作为中间人并承担相应责任,双方都会减少不必要的担心。但据了解,目前这种方式很难实行,因为买方的钱一旦存入律师事务所,则被视为所内业务收入,需要纳税。 2019-03-09 11:43:46 -
154****9922 买卖双方直接交接购房人在购买一套二手房的时候就直接与卖方进行交接。
当与卖方谈好价格签好合同后,购房人将钱存在存折上,同卖方一同去办理过户手续。在完成过户后,购房人与卖方一同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卖方的账户。 2019-03-09 11: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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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代收不安全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往往声称称卖方让他们代收,而且办手续会快一些。购房者不了解过户程序,出于信任就打款。而中介拿到钱后就人去镂空,过户手续也不可能再办。。自行交接也有麻烦 与卖家直接交易,看似省去了中介那一道,但也有卖家在交易时暗藏猫腻。比如卖方利用购房者买房心切的心理,要求直接收取房屋全款,但在房屋登记部门交件时,付了钱的购房者才知道,卖方房屋早被法院查封,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卖家早已逃之夭夭。房产证办了也被骗 购房者办了房产证后,以为不会有问题,于是就把全部房款一次性付给了卖家。然而,极有可能出现后续麻烦,就是之前的房产证共有人实际上不止一个,原卖家一人是不能卖的。这就给购房者留下了后患。规避风险建议托管 为了避免上述风险,建议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 1、防止中介机构挪用客户资金; 2、有效防止房屋被查封后,不能办理交易过户登记的风险; 3、有效防止买方代偿卖方贷款后房屋被查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 4、解决卖方过户后房屋被查封而不能办理按揭手续导致房款不能全部取得的后顾之忧; 5、解决卖方由于买方申请按揭贷款,但未获得银行足额贷款而导致房款不能及时全额取得的顾虑; 6、简化房屋登记流程,缩短房屋交易时间,达到“一手交房,一手交钱”的目的,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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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还款方式:一种是月均还款,每月还的本息固定,但利息负担要重一些。另一种递减还款,利息负担比前一种轻,但是前期还款压力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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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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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成交,不追求大型连锁中介,资质齐全的中介公司都可以,不要占小便宜,不要相信旁门左道,注意以下细节: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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