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看首套房是申请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是申请商业贷款,那么第二套房还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六成(公积金组合贷款需**七成);首套房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等第一套房结清之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全部4个回答 >有房贷可以贷款买房吗?二套房购房政策有哪些?
151****1621 | 2019-03-01 14:06:00-
139****4357 虽然很多地方都已经取消了限购政策,但不管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按揭贷款,还有一些其他限贷的政策,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低**款的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有了一套住房贷款还能贷款买第二套吗?有了一套住房贷款如何贷款买第二套吗?
有了一套住房贷款还能贷款买第二套吗
有了一套住房贷款还是可以贷款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如果贷款未结清,按照**新政策将执行二套房政策,**低**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新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有了一套住房贷款如何贷款买第二套吗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以上就是有了一套住房贷款还能贷款买第二套吗?有了一套住房贷款如何贷款买第二套的全部内容,准备办申请房贷的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向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第二套住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执行二套房贷的利率。 2019-03-01 14:06:47 -
157****6736 要看是否符合当地二套房的政策,以及是否符合二套房贷款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二套房贷款利率就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9-03-01 14:06:39 -
142****9156 办不了,银行贷款未还清,是无法再次办理贷款的。必须偿清后,提交相应的材料,再次申请贷款。
购买二套房的贷款条件,如下: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2019-03-01 1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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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二套房的政策?1、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低**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比例降低的通知。2、对于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商业贷款二套房的政策?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1、二套房认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2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贷款买房的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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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房管局是否能查到你的房产信息。一、如果父母名下无房,子女购房属于首套房;如果父母名下已有房产,子女购房则属于二套房。二、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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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贷款怎么认定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1]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二套房认定新标准: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5.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6.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7.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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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非首次购房者都很想知道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内容,这是大家在住房贷款中必须要了解的,在此小编为您作了一些整理。 **新二套房贷款政策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