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商铺该如何补偿?此类补偿要分两种情况,一种证件齐全,即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及缴税凭证等;一种证件不全,即只有部分或没有上述证件。第一种情形,则按照市场比较法粗略计算自己的补偿即可,但还要计算出停产停业损失、装潢装修损失、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大型器械搬迁损失补偿费、征收拆迁奖励等等;第二种情形,各地则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但都要尊重事实,英淇征收拆迁律师团曾办过一个案件,就是证件不全的情况,**终商铺所有权人以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所以,并非没有证件的商铺就不能按照营业性用房补偿。上述情况并不包括承租人的征收拆迁补偿。商场、写字楼及市场类商铺该如何补偿?商场、写字楼及市场类商铺,大多数都是对外出租,此时,承租人也是属于安置对象,常说的停产停业损失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商场、写字楼及市场所有权人的停产停业损失;二是租户的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装潢损失则一般补给承租人,其他的补偿也按照损失的主体进行补偿,但商场、写字楼及市场类商铺拆迁时,对承租人而言,要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征收拆迁补偿的相应条款。社区及底层商铺该如何补偿?无论是社区还是底层(地上及地下)商铺,都要查看其房屋的规划性质,而此种情况与商场等商铺类型极其相像,都是以租赁为主,所以,无论是承租人还是房屋所有权人都可按照上述情况对号入座。除了上述类型的商铺,还包括交通设施商铺,譬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外部或者内部商铺,此类商铺的补偿,除了要参照上述约定外,还要考虑内部规定等要素。
全部4个回答 >我想知道门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32****2498 | 2019-01-20 10:53:54-
143****7899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
一、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二、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三、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2019-01-20 10:54:24 -
135****2426 国有土地上的沿街用房基本是正规的商服用地,不存在争议,产生争议的多在集体土地上。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探讨下在集体土地上沿街用房,它的形态分为以下几种:
1、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当中标注的用途为住宅,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用房。
2、客观现实自然形成;意思是本身不是沿街用房,房屋前面修路,房屋可做经营之用,这种时间推移自然形成的用房性质。
3、村乡镇统一规划的用房;例如乡、村统一规划此地为超市一条街、建材一条街。本身经过了乡、村的统一规划,但是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建筑以及土地审批手续。
4、自建宅基地;例如农家乐饭店、农家乐宾馆。
5、集体企业改制;之前是乡办、村办企业,被一次性买断的这种商铺用房。
第一种情况是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后四种是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房屋,这几种情况的用房如果遇到拆迁应该用商服的价值来补偿。整个价值的递进状态由低到高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此类沿街商铺用房比住宅价值要高几倍甚至是十几倍,差距甚大,实践当中存在相应的争议。被拆迁方主张是商业用房,拆迁房主张房产证是住宅用地、宅基地。或集体企业一次性买断后,本身是厂房用地,只能按照所载明文件补偿,这就造成双方很大矛盾。
按照法律规定是必须持有商服或者商业用地的准入手续,也就是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的相关文件,之后建筑房屋也取得了商业用房的房屋所有权手续;手续齐全才能得到相应商业用房的补偿。
实践当中,现实问题与法律规定也存在一定的脱节,不能完全相吻合。我认为如果达到一定标准原则上也应该考虑按照商业用房价值来认定补偿。
1、具有沿街性、具有商业位置优势,满足商业用地价值取向;
2、取得法律所允许的相关经营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3、持续稳定的经营行为,也就是客观满足此用地取得合法手续,并且持续稳定经营行为,满足常识所认定的商业用地的形态;
4、不能属于临时搭建、严重违章建筑。限定集体土地基本法律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08年以后所建设并且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基于实践角度满足这四个条件的企业可以与征收方以商服的价值主张本企业权益。
2019-01-20 10:54:19 -
144****5414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门面房一般用来出租。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门面房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承租者和业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门面房大部分是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有关部门能应该重视,律师办案过程中更应当运用娴熟的技巧解决。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大多数学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2019-01-20 10: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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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所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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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因此如果符合相应的拆迁补偿规定,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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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所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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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门市房 拆迁标准答
门市房拆迁一般是一平方赔一平方的。应该可以,至于是不是原样那就不知道了,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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