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上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另称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否则违约者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者无须证明违约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违约者违约既成事实,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2个回答 >二手房只付定金违约怎么办呢?
146****5822 | 2019-01-16 22:29:56-
136****8505 找个正规的大中介,定金应该双方都付,防止一方违约,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而不能只一方付定金,也存在卖方不卖的情况!
2019-01-16 22:30:31 -
157****6558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金的赔偿如下:
违约是对买卖双方都具有效力的。若卖方违约,且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2万的话,这个2万的数额应卖方补偿给买方。同时退还买房所交的费用以及办理贷款等造成的利息等。对于已签订合同的,一般视为交易成功,需支付中介相关的费用,但由于未完成过户,可以协调减少中介费用。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金的主要作用,这一点历来是学界争议的焦点。对此,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1、担保说
一种观点认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认为它"是当前社会主义组织间合同担保的主要形式,社会主义组织间的经济合同,如果没有违约金的规定,就是不完整的"。因而是一种担保方式(担保说)。
2、责任说
第二种观点认为,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担保方式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别,所以"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式,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作用"(责任说)。
2019-01-16 22:30:23 -
151****4467 “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的定义:
1.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2.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如你付的是“定金”,违约的话,钱就拿不回来了。
2019-01-16 2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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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形:1、卖家拒签居间协议;2、卖家拒收定金;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二、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办法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 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家收了定金,卖家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2、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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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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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看下这个新闻买二手房遭遇业主毁约 应该怎样应对?深圳新闻网 2015-06-12 07:51[摘要] 张茂荣告诉记者,在这种因业主毁约的二手房纠纷案件中,买方可以起诉业主并强制过户。张茂荣代理的案件中早已有成功案例。在其中一案例中,买方仅支付定金2万元,但业主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过户,买房即使索赔也无法弥补损失。在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内,张茂荣律师刚结束欲违约反价的业主咨询,一位被业主违约买不成房子的买家又走进办公室,求张茂荣支招。律所的大厅,还有20多人正在等候,这些客人都是因二手房纠纷而来。昨日,深圳市律师协会邀请深圳市多位代表律师召开圆桌会议,就二手房纠纷法律问题和现象进行探讨。有法律界人士说,在房价大幅度攀升中,面临考验的不仅是购房者的口袋,还有业主与买家的诚信。二手房纠纷官司执行难张茂荣告诉记者,在这种因业主毁约的二手房纠纷案件中,买方可以起诉业主并强制过户。张茂荣代理的案件中早已有成功案例。在其中一案例中,买方仅支付定金2万元,但业主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过户,买房即使索赔也无法弥补损失,此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均判决业主行为构成违约,强制将涉案房产过户至买家名下并执行完毕。在近日的二手房毁约纠纷案件中,不少买家都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有的买家甚至提出不惜一切代价只要房子不要赔偿。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赞成“继续履行合同”。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告诉记者,该诉讼请求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风险,“物权大于债权,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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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2一起回答,如果协议上写的是“定金”而非“订金”,那买方如果不买房子的话,没有理由要求退还定金,你完全可以拒绝退还定金。 3、口说无凭,你可以要求他,要他书面给你一个东西,要求解除合同,拿到这个书面的东西,你就可以随时处置这个房屋了。否则,你如果没有书面的东西,你房子重新出售,他可以赖账,告你一方二售,这个时候反而你要赔偿他违约金。 4、根据合同对等的原则。你不办理过户,需要付违约金,所以对等的,同时,如果他没有在6月30日前,向你支付购房款,则才表明他违约。如果没有第3条说的,他给你书面的东西,你和他的合同只能是6月30日由于他违约而中止。你可以没收2万元定金,不能要求其他赔偿。 5、同上,6月30日前,他书面告知不要这个房子了,或者等到6月30日,你卖房子才能避免纠纷。 如果还有问题,可随时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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