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5年后才可以出让的。费用:1、契税:金额为成交价或指导价×3%(个人第一次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即:成交价或指导价×1.5%),由买方支付。2、印花税:0.05%(印花税是对凭证的书立,领受,使用所缴的税)3、转移登记费:住宅交易是80元/套,由买方支付。4、交易手续费:支付标准是买卖双方各自支付3元/平方米。5、营业税:房屋购买未满5年的还要交“营业税及附加”,标准是5%,由卖方支付,但各地具体缴纳标准和程序有所不同,还请咨询当地房产地税相关部门。6.律师费:600元左右.(不做按揭,没有)7.保险费(不做按揭,没有)8、评估费:0.5%x总房价,还要交一定土地出让金。到当地的行政事务所咨询一下吧。
全部5个回答 >二手房三年不能交易是吗? 二手房买了以后,几年可以再次买卖?
154****9509 | 2019-01-13 18:57:45-
130****4498 辽宁省朝阳市二手房几年后可以再交易呢? 2020-12-11 0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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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533 二手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2019-01-13 18:58:14 -
157****6592 没有相关规定说几年可以买卖,只是说满不满五年。满五年就没有营业税,再说了,也是买家出的。
二手房买了以后,随时可以再次买卖,只是不满2年税费较高。
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交易费6/平方,双方。
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2019-01-13 18:58:08 -
147****1017 要看当地是否有限售政策,如果没有可以交易的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
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骤就不需要了;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递件前有部分税费或费用是先缴交的,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等。 2019-01-13 18:58:03 -
154****8531 乐山房地产信息网/讯 很多人买房的时候,总是在乐山新楼盘和乐山二手房之间犹豫不决。但是,不口否认也有相当大的购房者会选择二手房。因为二手房大多数都位于发展已经完善的区域,无论是交通配套,还是购物配套,或者**配套都有着一定的优势。但是,买卖二手房确存在着很多风险。购房者们应该注意了,以下几类乐山二手房再便宜你都不能买!
乐山二手房买卖有风险 这几类房子再便宜都不买
在拆迁区的二手房
在我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政府政策这一类的新闻,因为如果你所心仪的乐山二手房是处于拆迁区的房屋,那么3年内该房屋是不能交易的。所以切不可盲目购房,买房之前一定要把握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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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银行按揭的二手房
贷款买房已经成为时下买房的一个常态,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二手房的主人是否是全款买房或者是按揭买房。如果你所购置的乐山二手房是银行按揭的话,就一定要弄清楚贷款的期限以及还有多少尾款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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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拥有产权的二手房
现在很多房子的户主都不是一个人,有的是夫妻双方,有的是和父母一起。所以,针对这种共同拥有的财产,在法律层面上必须所有的户主都签字同意才能够转让的。所以,走正规渠道很重要,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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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用的二手房
在我们与房主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把房屋所需缴纳的费用弄清楚,包括是否拖欠物管或者其他费用等。尽量把这些费用理清以后才交易,免得二手房才到手,物管就来催促物管费,影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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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拍卖的二手房
很多人都会认为拍卖的二手房价格便宜,就是购买的**佳时期。其实不然,在我们购买拍卖的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原房主是否还拖欠物业管理费、水费、暖气费、国际电话费和国内长途话费等,如果有,很可能还会有相关人员前来催缴,让你莫名其妙地陷入一大堆债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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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设定抵押的二手房
从法律上来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所以,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房屋是否已经购买了这种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在现实中,也有这种法律纠纷。就是有人将自己房屋抵押以后,再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在自己获得相关利益以后一走了之。所以,这一点购房者应该引起注意。
以上便是乐山房地产信息网为购买乐山二手房的朋友总结出来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你的购房有一定的帮助。事实上,乐山新楼盘和乐山二手房都各有优缺点。至于,**终决定要购买那种房源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以及工作地点等等来决定。买房切不可着急,只有再通过多项对比以后才会买到真正的适合自己的房源。更多的关于乐山二手房的专业知识,还请持续关注乐山房地产信息网! 2019-01-13 18:57:58 -
143****0545 想买或者卖二手房的朋友,看完本文定让你受益匪浅!!!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2012年10月份,由于资金问题,刘先生决定出手卖掉自己手中的一套位于黄河路上一套还没有房产证的二房,报价43万人民币,挂到了黄河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
10月20日,经过几轮谈判,刘先生与李先生以总价42万的价格签订了二手房购买合同,李先生交纳2万元给中介。在中介给李先生打的收条上显示:“8000元为中介费,12000元为中介代为买方刘先生收的定金。”由于该房屋房产证尚未办出,双方约定2周后签订买卖合同,李先生预交15万房款,可以先装修房屋并入住,房产证下发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的第三天,李先生便后悔了,便私下与刘先生商议,想解除合同,刘先生在李先生的请求下,也同意解除合同。
但是第二天,李先生找中介要求退房的时候,中介是坚决不同意。中介的意见很清楚,他们的服务已经完成,不买可以,12000的定金可以退,8000元的中介费不退。
由于舍不得8000元的中介费,李先生还是决定购买。为了安全起见,李先生在中介的见证下与刘先生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协议规定:“如果房产证在半年内(2013年5月4日之前)未能下发,双方自动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由此,开始了双方长达3年的纠缠……
一:不要被逼定所逼而草率定房
不论是新房销售还是二手房销售,有一个核心词叫做“逼定”。说白了,意思就是:“想尽一切手段和方法,包括心理战斗,同事配合,虚假销控(本来剩8套,就说剩1套了)等等,让客户把房子定下来,当然这个定金是不能退了的定金。在这个事件中,李先生就是典型的受害者,他是第一次和刘先生见面的时候就交了定金。本来刘先生是准备第二天再来交的,但怕生变(这种生变几率极高),中介就软硬兼施把李先生逼定成功。
说实话,个人鄙视交易中的“逼定”行为,这是为了自己的那一点利益而不顾别人的巨大利益,这是一种很自私、很不负责的行为,尽管做销售的人很辛苦,很不容易。但就是这种自私不负责任的行为竟然成了一种学问:《逼定18招》、《教你如何逼定》等等之类的书籍可谓是遍地可见。
2周后,李先生按照约定将15万块钱的房款打到了刘先生账户上。但是由于签订了《补充协议》,李先生放弃了装修房屋的权利,专心等待房产证的下发。
四个月后,同时发生两件事,顿时改变了局势。
四个月后,就是2013年3月份了,李先生突然给刘先生打来电话说,不等了,5月4号房产证出来出不来,自己都买。
但刘先生此时因为家里的一些事情,却不太想卖了,就决定等到5月4号看房产证能不能出来。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由于有合同和协议在,刘先生不可能轻易违约。由于房产证下发后,售楼部会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刘先生就时常打电话到售楼部。一直到5月5号,刘先生到售楼部问,房产证仍然没下来。
于是5月19日,在中介的邀约下,双方再一次坐在了一起,李先生要求刘先生将房子卖给他,但刘先生根据补充协议,拒绝出卖,要求自动解除合同,李先生要求,退房可以,但要求刘先生全额或部分承担中介费,刘先生严词拒绝,只同意支付10万元的半年活期利息,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先生撂下一句:“那法庭见吧。”就离开了。
二、冤死不告状
在这个过程中,看似刘先生是占理方,但从道德层面上讲,并非绝对占理方。如果刘先生在这次协商中再多让步的话,就不会有接下来的漫长纠缠,如果刘先生愿意主动承担4000的中介费(尽管这不是他该出的),但就因为没有让步,后面也付出了代价。而对于李先生来说,后面的事绝对不是他想象得到的,如果他知道的话,他也会宁愿承担这8000元的损失。后面的故事告诉我们:官司,没有赢家。
6月28号的时候,房产证下发了,但是李先生已经不管这么多了,7、8、9月份,李先生将房子装修好,10月份将房子租了出去。
但眼看已经到了年底,半年过去了,不论是法院还是李先生那边,均没有任何消息,李先生的15万钱仍在自己手里。但毕竟自己暂时不是受损方,也没放在心上。
一转眼,又过了半年,到了2014年6月13日,刘先生接到了管城区法院的传票。后来通过律师查阅卷宗,发现李先生起诉日期是2013年6月份。真是佩服法院的工作效率啊!
刘先生第一次打官司,请律师是必须的,经过朋友介绍,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签订了代理合同。
首先和律师讨论的第一个问题便是“房产证下发”的问题。
三、用词不当,谬以千里
李先生将刘先生告上法庭的原因是:不履行合同,房产证下发日期是2月份。可是刘先生明明是在6月份拿到的房产证的。大家都知道,按揭房的房本流程是这样的:“房管局发放(会在上面盖一个章)——交到银行做抵押——交给售楼部——通知客户领取”很显然,起诉方是抓住了“下发”这个字眼做了文章。对于买卖双方心里都清楚知道这个下发是指客户拿到房产证的时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过户,而房管局盖章的那个时间对双方交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很显然,房产证下发后面应该加上(以卖房从售楼部领取到时间为准)。既然用词不当被对方抓住把柄,那就要解决。
律师让两步同时做:
第一,找到开发商,让对方出具一个证明,证明是6月23日房产证到的售楼部,6月24日通知的客户领取的。
第二,想办法让中介以出庭或者书面的形式证明当时写协议的时候“下发”是指刘先生领取到房产证的时间。说实话,2件事都不好用。
首先说第一件事。
第二天,刘先生便去置业公司找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很显然,在意料之中的被对方拒绝了。为什么呢?
1,购房合同上,双方约定交房后1年内办理出房产证,实际上,拖到了两年多,它担心。
2,和自己无关或者对自己没有利益的事情,没必要去做。刘先生认为肯定是第二种,因为第一种已经发生了,开不开证明都不重要了,如果客户想告你,证据就摆在那里,况且基本没有客户去因为房产证办的晚而告开发商的,多是交房的。
所以,基本是第二种原因。 2019-01-13 18: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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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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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在卖,可以刚刚买了就卖都可以了。只要产权证的名字变更为买受人的名字了,那么想在想将房子卖掉都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的税费如下: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5.工本费:80元(买方出);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二手房买了以后,随时可以再次买卖,只是不满2年税费较高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可以卖,只不过税收要高一点。现行的个人二手房交易的执行细则规定:1、2016年5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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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不属于住宅性质的,没有几年不能交易的说法,不过出售车库需要缴税出售非住房取得收入,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的价款后的差额,按5.55%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及附加=[140000-(27*3900)]*5.5%=1908.5元2、印花税:适应“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印花税=140000*0.05%=70元。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非居住用房时,如果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其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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