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全部3个回答 >谁知道购房双合同合法吗?
158****9492 | 2019-01-11 23:23:34-
154****6560 双合同只能算冲突,按照一般的冲突原则解决,不能完全归于无效。有冲突的条款以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无冲突的继续有效。
2019-01-11 23:24:56 -
147****6723 主要看的是开发商的补充协议,如果有不平等条款,都是在补充协议里出现,看详细一点,首先看对自己的要求是否都能满足,要避免自己出现违约情况,其次还是注意对等的问题,比如任何一个问题,如果是自己的原因要承担责任,同样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开发商同样要承担责任,很多霸王条款就是只约定了买房人的违约责任,而对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避而不谈。 2019-01-11 23: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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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566 首先要看你选择的房子的开发商和销售商有无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还要看你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房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是正规的开发商(销售商)的话,你可以在当地房管部门的信息公布网站上查询你所购买的商品房有无在网上备案,如果单纯的购房合同被人拿走应该是没关系的。 2019-01-11 23:24:43 -
156****1060 如果意向性合同的内容符合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应当视为一种要约,你的签字行为表明承诺和认可购房事宜,开发商如果擅自加价,是违约行为。
2019-01-11 23: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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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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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查看您当地公积金管理的具体规定。可贷额度:为参与额度计算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公积金缴存基数:该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3、职工购买首套房的,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4、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90万。5、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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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况并不影响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员工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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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时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审核:1、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2、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 (三)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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