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指的是房屋在买卖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它包括有售房广告引起的纠纷、认购书相关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延期办证的纠纷、惩罚性赔偿的纠纷、二手房买卖的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与房屋按揭关系的冲突与协调、有关包销的纠纷等。一般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时候,在法律上主要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来进行判决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一:天津某开发商在对外预售房屋时,宣传广告称小区楼房前后间距有60米,小区绿化率为50%,并在预售房屋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业主约定的小区平面图,若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开发商未征得业主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恢复,不能恢复的,开发商应当向业主支付总房价款的3%违约金”。该小区业主收房时才发现楼房前后的间距由原来的60缩小成了40.2平米,明显违反了小区规划,开发商违约。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开发商是自行提出变更规划的,并未征得业主同意,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强制要求变更,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维权业主承担总房价款3%的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二:原告安某起诉至法院,称被告王甲(原告安某之妻)私自将他二人共有的一套房屋卖给了被告王乙,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王甲与被告王乙签订的《买卖住房协议》无效,王乙返还已居住了近半年的房屋。这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王甲称其将房屋转让给王乙的事实原告不知道,买卖协议应为无效。而被告王乙称其知道原告安某与被告王甲系夫妻关系,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协商过多次,原告安某与被告王甲均在场,原告安某曾亲自拿出该房屋的产权证书给被告看,还亲手收取了被告王乙交付的部分购房款并与被告王乙一同存入银行。原告对该房屋的买卖是清楚的。且该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被告王甲一人,无其他共有人,被告王甲在买卖协议上的签字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被告王乙是善意取得,《买卖住房协议》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依法继续履行。法院审理后确认,原告安某与被告王甲系夫妻,准备将其二套房屋中的一套卖掉,制发了售房小广告,后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意欲购房的王乙,原告安某、被告王甲与被告王乙曾协商,后被告王甲与被告王乙签订《买卖住房协议》,将房屋以市场价转让给王乙,原告收取了被告王乙**后一次付款并存入银行后,被告王甲才将房屋钥匙交给王乙,所以王乙一直居住着。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买卖协议纠纷一般有哪些问题?
158****3148 | 2019-01-10 19:52:06-
144****3839 首先,你要看有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若能协商的协商解决,以免讼累。
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要求了立案,带上你的合同、你的身份证,还要知道对方的情况,对方是个人的要对方的个人信息,对方是单位的要知道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
你要告的是开发商的话,这些信息商品房预售合同里都有的。
写一份起诉状就可以去立案了,明确写明你的诉讼请求,立案成功后需预缴纳诉讼费。
现在一般都要诉前调解的,因此还要经过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正式立案,然后等正式开庭传票。
如果还不清楚如何操作的,就找个律所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2019-01-10 19:52:31 -
148****4708 当然可以。需要的证据根据案件的不同需要提交的证据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合作建房纠纷
1、提供合作建房的书面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证明材料。
2、出地一方的合作者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
3、出资一方应提供出资数额、资金到位时间等证明材料。
4、提供房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房屋已建成并出售的,应提供收回资金数额及由谁占有和利润分配等证明材料。
5、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二)商品房合同纠纷
1、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
2、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
3、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等证明材料。
4、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合同纠纷
1、提供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或转让合同书。
2、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转让金数额、交付时间的证明材料,如收款收据等。
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经主管部门批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 料。
4、提供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5、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和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四)房屋拆迁纠纷
1、拆迁人应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时间等证明材料。
2、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出具委托拆迁合同书。
3、被拆迁人应提供被拆迁的合法建筑的面积、结构及质量等级、附属物的名称、数量等证明材料,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年龄等户籍证明材料。
4、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包括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自投资金或单位投资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5、不能签订书面拆迁协议的原因、理由及强制拆迁的证据保全材料。
6、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2019-01-10 19:52:26 -
138****4920 您好,《仲裁法》第2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仲裁条款是可以约定的,若无《仲裁法》第17条所规定的无效情形:(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则约定的仲裁是有效的,且有效的仲裁条款排除法院管辖。 2019-01-10 19: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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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申请撤销权只有一年,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 。2、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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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漏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另外,购房人所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需要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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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时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等。所购楼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等。保证购房人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邮政、通讯等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期付款后,收款方应出具收据。(6)产权登记的条款。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7)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8)违约责任的条款。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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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商品房买卖纠纷答
像这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应该是这样的:卖方不只是要返还原价款还应该返还购房款的利息以及所造成的损失。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这些款款,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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