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估计你想问的是,房产的使用期限吧?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你看下就可以知道了。至于到期后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连全国人大都无定论。目前比较倾向于,房产所有人在到期后适当补交些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
全部3个回答 >房子使用年限是多久? 国家规定房产证使用年限多少年
145****1175 | 2019-01-06 17:41:57-
141****0450 使用年限如下:
临时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若建设单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
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3.3.1 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当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对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作相应处理。重大灾害(如火灾、风灾、地震等)对住宅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潜在危害。遭遇重大灾害后的住宅需要继续使用时,也应进行鉴定,并做相应处理。6.1.1 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1.4 住宅结构应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住宅结构和结构构件必须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6.1.6 邻近住宅的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受其影响的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明确了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规定时期内,只需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如达不到这个年限则意味着在设计、施工、使用与维护的某一环节上出现了非正常情况,应查找原因。所谓“正常维护”包括必要的检测、防护及维修。设计使用年限是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
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并不是就不能使用了,而是结构失效概率可能较设计预期值增大。
对于商品房,开发商设计使用年限的取值:一般不考虑土地使用年限而直接按规范**低要求确定,统一为50年。亦有少数较负责的开发商要求设计院将设计使用年限取值与土地使用一致即70年。 2019-01-06 17:42:16 -
147****5898 1、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永久的;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
4、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房屋拆迁,国家会给补偿的,补偿包括建筑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拆迁,国家也会给予补偿,但补偿仅包括建筑物补偿,就没有土地补偿了;
5、我国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楼为50年;商业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证开始算起,等老百姓办到自己的土地证时实际可使用的年限肯定会低于规定使用年限的,因为有开发周期的。 2019-01-06 17:42:12 -
156****1534 一、为什么会有40、50、70年产权?
众所周知,房屋产权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有40、50、70年之分,也就是说土地是国家的,国家只是将土地出让一段时间给你。时间到了,国家是可以收回土地的。
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永远都是你的。
二、40、50、70年产权是怎么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设计二维码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三、房屋产权70年是怎么计算的?
需要注意的是,40、50、70年产权,并不是从拿到房产证开始算起的,而是从开发商拿到这块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比如:2010年开发商拿到这块地,2014年房子建成完工,2015年购房者买房,那么问题来了,购房者的房子究竟是哪一年到期呢?是2015+70=2085年吗?当然不是!应该是:2010+70=2080年。
四、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办法一:国家收回土地及房子,对业主进行补偿。
国家收回土地及房屋,并对业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使购房者购买其他房屋居住。
办法二: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的方式解决。
国家收回土地及房屋,不给予经济补偿,而是给业主另建房屋居住。
五、审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哪些情况?
①、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②、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③、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④、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⑤、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2019-01-06 17: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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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他是规定商品房的住房性质,如果是住宅巴南区这边就是50年,如果是商住就是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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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的**高期限是多少?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关于土地租赁**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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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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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估计你想问的是,房产的使用期限吧?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你看下就可以知道了。至于到期后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连全国人大都无定论。目前比较倾向于,房产所有人在到期后适当补交些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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